广西关于贯彻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2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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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信用体系智能化应用与示范。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库,依法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互联共享,有序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小微型信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小微型信贷机构管控信贷风险提供服务。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征信机构建立征信系统,推动信用市场服务创新,拓宽信用产品在金融、经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四)加强人工智能领域军民融合。

鼓励和支持军工企业与民用企业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联合攻关,加强协作配套。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军民科技资源共享的政策咨询、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和共享评价等服务。鼓励军工集团公司在桂设立高端研发机构,开展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鼓励与地方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共同快速发展。鼓励军工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将研究实验基地、科学设施与仪器设备、科学数据与信息、计量与检测技术体系、科技成果等国防科技资源向民口开放。

(五)加强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光纤到户网络改造和骨干网优化升级,推进光网城市建设,利用电信普遍服务推进行政村通光纤,适时开展5G(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商业应用,加快4G(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的深度覆盖和延伸覆盖。力争在南宁设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全国中等水平。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电网、铁路、公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转型。布局未来网络,加快工业互联网、能源互联网等新型网络设施建设。加强未来网络安全保障,积极防范未来网络安全风险。

(六)实施一批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

对接国家顶层设计,积极争取国家在我区部署实施人工智能“1+N”重大科技项目。支持高校院所和重点企业参与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以及智能制造、智能医疗、智慧城市、智能农业、智慧旅游等领域各类国家科技计划。根据技术成熟度和产业影响度,主动布局,分步推进,组织实施自治区创新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战略产品,协同推进人工智能的理论研究、技术突破和产品研发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对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组织领导,由自治区科技创新发展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全区人工智能发展工作。全区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保障新一代人工智能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要推进人工智能建设,加强对人工智能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研究。要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及时宣传人工智能新进展、新成效,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性。

(二)加强政策引导。

加快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发展。完善数据开放与保护相关政策,支持公众和企业充分挖掘公共数据的商业价值,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完善融资服务,通过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科技保险等手段支持我区人工智能企业融资,积极探索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基金等形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发展。

(三)加大财政投入。

运用好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计划、信息产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在不改变部门资金现有渠道安排方式和用途的基础上,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培育、大型人工智能企业引进、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

(四)加强开放合作。

加强与区外、国外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做到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支持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赴海外开展前沿技术、标准等学术交流,提升交流水平。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面向东盟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合作、产品贸易、投资和产业交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拓东盟市场,促进我区人工智能相关产业发展。

附件: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8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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