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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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和《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先行先试建设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加快推动广东省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思路。

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和示范带动,统筹汇集数据资源、促进数据流通,推进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和运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大力推动大数据创业创新,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一体化协调发展,加快建设数据强省,打造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跨区域类综合试验区。

(二)发展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探索实践,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开展大数据创新试验取得显著成效:大数据资源方面,汇聚政务、社会、行业和企业海量数据资源,数据基础设施高度集约,数据资源高度共享开放,数据资源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大数据应用方面,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及行业发展等领域形成一批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传统行业商业模式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变革,大数据综合应用居全国领先水平;大数据产业方面,涌现一批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基于大数据的创业创新和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大数据产业链进一步健全,形成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态势,基本建成辐射带动效应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跨区域类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政务数据统筹整合。

推进政务大数据硬件设施、交换流通渠道整合,建设完善政务大数据库,全面提升政务数据集中度和数据质量,实现政府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突破政府部门间壁垒,消除信息孤岛。

1.整合政务大数据硬件设施。省直各部门不再单独采购服务器等硬件设施和建设数据中心。实施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扩容工程,建设按需分配、动态扩展、智能管理的省级政务云平台,为各部门提供多元化的云应用和云服务。建设省政务大数据统一管理及应用平台,提供平台级的大数据管理、深度分析挖掘等公共支撑。建设省政务数据中心业务大楼和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实施电子政务外网万兆骨干网项目,扩容和改造现有政务外网,完善省、市、县、镇四级政务外网骨干网络体系。2020年底前,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满足未来5年省级业务系统资源需求,省直单位已有信息化系统逐步云化迁移到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省政务大数据统一管理及应用平台建成使用;省政务数据中心业务大楼建成使用,提供高效、集约、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与服务。实现省级网络万兆互联、省市之间万兆互联、市县(区)之间千兆互联、县乡(镇)之间百兆互联,建成政务外网的备份网和物理隔离域,以及统一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代建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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