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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文:防国有资产流失 不能懒改革

宏观来源:中商情报网时间:2016年01月11日 09:47 编辑:中商情报网

不让国有资产流失是改革底线

新一轮国企改革,一系列新举措让人耳目一新:重组整合、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成立投资运营公司……所有这些改革的推进,有一道共同的底线——不让国有资产流失。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毅多次表示。

截至2014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21187.8亿元,所有者权益355629.4亿元,其中,中央企业资产总额53706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84446.6亿元。2014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6782万人,按照简单的算术平均,全国人均净资产26000元。“这些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积累的共同财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是国企改革的前提和底线。”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说。

公众对流失有担心,还因为在此前的国企改革过程中,侵吞、挥霍国有资产现象时有发生。一段时间以来,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审查账目、查阅文件等形式。不少监管制度只规定违法违规情形,没有具体追责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以至于国有资产发生损失后无人担责。

同时,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还不健全,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作用发挥不到位,一些企业的内设监事会形同虚设,企业内部监督力量在履职中受到本企业领导制约,无法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

“新一轮改革‘奔着问题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强化监管、防流失。”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建国说。

防流失从何着力?“关键是让国企负责人做到从思想认识上主动防流失,从制度建设规范上织好安全网,让国有资产不能流失。”彭建国说。他认为,2015年底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给出了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及追责制度等药方,制度建设迈出了一大步。

《意见》提出,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外部监督,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加强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追责,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这些措施落实到位,可望有效防止国资流失。”彭建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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