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25 14:03
分享:

(五)强化环境、资源、安全监管。各园区必须依法开展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以五年为期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严格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加强施工期现场监管和“三同时”管理,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强园区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监测和统计,相关指标纳入市州总量控制管理和园区综合评价体系,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由市州统一调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防控废弃渣土水土流失危害,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安全执法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加强园区各相关规划的衔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政策规定,促进产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园区统计指标体系。省园区办会同省统计局建立健全园区统计体系和报送制度,加强园区发展情况调度分析。省直有关部门、市州、县市区及园区要高度重视园区统计工作,建立园区统计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增加人员力量,明确统计负责人,选配专职统计人员,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园区要按照规定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园区综合考评。进一步完善园区综合评价办法,综合评价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扩区调区升级、项目资金支持以及领导干部任用等奖惩措施挂钩。对年度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园区,给予黄牌警告,约谈园区主要领导。对年度综合评价位于后3位的园区,给予黄牌警告和一年的整改期,整改效果明显、符合条件的,重新纳入开发区管理序列,整改无效的,取消其开发区资格,并由机构编制部门对机构建制进行相应调整。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未按国家要求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现达标排放的,特别是长期圈占土地、招商引资困难、开发程度低的园区,按照相关程序和权限核减园区核准面积或予以降级、撤销(或申请撤销),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6日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