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7年度实施计划:计划新建商品住房8万套(全文)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7-07-08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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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计划落实情况

2016年,我市计划新增安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万套、建筑面积约209万平方米、供应用地约65公顷;截至2016年底,通过新供应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配建、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等多种渠道,共落实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40093套,100%完成计划任务目标;折合用地约66.8公顷,完成计划任务目标102.7%。

其中,落实新供用地25.1公顷,建设约11900套;落实存量用地41.7公顷,建设28193套(表3)。

表3:2016年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落实情况表

项目类型 建设套数 用地面积 (公顷)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新供用地建设 11900 25.1 78
存量用地建设 28193 41.7 149.5
总数 40093 66.8 227.5

根据市住房建设部门数据,2016年,计划新开工及筹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6万套,基本建成1.5万套,竣工5万套,供应4万套。2016年,全市实际开工筹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63613套(含开工55477套、筹集8136套),完成率106%;竣工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54228套,完成率108.4%;基本建成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17129套,完成率114.2%;供应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41952套,完成率104.9%。

(三)2016年计划实施成效

一是住房建设目标基本完成,有效促进了住房市场供应。商品住房建设规模基本达到计划要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开工、竣工、供应等任务均超额完成,达到了稳供应的目标;重点打造了多个大型人才住房项目,切实满足人才住房需求,为促进我市产业升级与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居住用地供应结构,继续加大存量用地供应规模。全市住房用地供应均已超额完成,新供应住房建设用地重点向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倾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新供用地占住房新供用地达63.2%;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通过进一步提高城市更新效率,加大人才住房和产业项目的落地保障,全年落实城市更新居住用地供应规模为住房新供应用地的1.77倍,实现以存量用地二次开发为主的供地模式。

三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住房市场调控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我市先后发布了“深六条”与“深八条”新政,优化了商品住房用地出让方式和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了差别化限购政策和信贷政策,加强了价格管控和市场秩序整顿,有效抑制了投资投机需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了逐步控制。

四是推进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和完善人才住房供应。2016年举全市之力深入开展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制度创新,全面梳理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加快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拓宽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筹建渠道,加大建设力度。

(四)2016年计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2016年,全年房地产投资开发水平稳步增长,有力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住房保障政策日益完善,人才安居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有效满足多层次人群的住房需求。但受土地资源稀缺等多方面原因,我市住房建设计划执行情况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房地产开发投资水平稳步增长,但住房供需形势仍较为紧张。一方面我市存量住房中功能完善、配套较好的住房占比较低,大多数存量住房如城中村等,因产权、功能、质量以及配套不完善等原因,仅能以出租、出借等方式维持住房的基本使用,对于购买型、改善型、宜居型等较高层次的住房需求满足度不够;另一方面,受土地资源紧约束、房地产市场预期波动等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新开工量、批准预售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未来住宅供应形势较为紧张。

二是土地资源与公共资源紧缺问题有待破解。我市人口规模大,空间狭小,人地矛盾突出,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近1万人,开发强度已达50%,新增建设用地极为紧张。受限于土地资源紧缺的影响,我市住房建设结构已逐步从新供用地开发建设向以城市更新为主体的多渠道筹建转变;同时,我市人口比例倒挂,公共资源配置与我市实际服务人口不相协调,在住房供应过程中,出现了由于交通、教育、医疗等资源分布不均而带来的住房供应空间结构错位,特别是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中空置与紧缺同时存在,公共资源作为引导人口均衡分布、实现职住平衡的重要手段,尚待进一步加强,从而实现各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城市更新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十三五”规划制定时大大提高了城市更新配套建设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规模,存量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已成为住房供应主渠道,但依然存在高成本、运作周期长、拆迁难等问题和困难。2017年度,以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为契机,需进一步加快城市更新步伐,特别是加大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力度,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住房建设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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