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深化省属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1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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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革内容

加强顶层设计,兼顾当前与长远,自2018年起,整合人员和公用经费,扩大学校经费管理自主权,全面实行生均拨款制度,提高省属学校经费统筹能力;建立省属本科高校分类拨款制度,实施差异化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技师学院生均拨款水平,支持培养高水平技能型人才。

全面实行生均拨款制度。“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210201住房公积金”、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待遇的退休人员经费等不再据实核拨,以2017年预算安排的相关经费数额和2017年春季学期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折算为生均社保缴费等拨款标准,纳入生均拨款范围。离休经费仍按原办法原渠道据实核定安排。

整合建立生均基本支出标准。将按不同学历层次在校生人数核定的生均人员经费、按专业类别在校生人数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折算后的生均社保缴费等拨款三项标准,整合为生均基本支出标准,由学校在额度内自主安排基本支出预算,提高省属院校经费统筹能力。

建立省属本科高校分类拨款制度。按照本科高校的发展阶段和办学定位,将省属本科高校分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综合提升高校和特色发展高校,分别实行不同的预算拨款方式。

1.“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的大学。重点扶持培养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水平,在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2.综合提升高校: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冠名大学的省属本科高校,以及入选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A类学科的省属本科高校,重点扶持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巩固本科教育,扩大研究生教育,逐步停办专科教育。

3.特色发展高校:为其他省属本科高校,重点扶持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掌握新技术、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技术技能人才,主要发展本科教育,适度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兼顾专科教育。

对“双一流”建设高校、综合提升高校和特色发展高校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实行差异化基本支出核定办法。按照省属本科高校分类,实行不同的基本支出核定办法。“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综合提升高校实行稳定性基本支出核定办法,以生均人员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折算后的社保缴费等三项之和为基数,三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不因在校生人数变化增减经费,鼓励高校优化在校生学历层次结构。特色发展高校实行激励性基本支出核定办法,按在校生人数和生均基本支出标准核定,鼓励高校在提高办学质量的同时适度扩大招生规模。

重构本科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分配体系。省属本科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包括竞争性专项业务经费和政策导向性专项业务经费。竞争性专项业务经费采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财务管理四类指标按因素法分配,鼓励本科高校公平竞争、争创一流;政策导向性专项业务经费依据国家和省高等教育发展总体思路和阶段性重点任务,设立基本科研业务费、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奖励资金和中外合作办学奖励资金。

按照省属本科高校分类,将竞争性专项业务经费分配评价指标体系划分为“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提升高校评价指标体系、特色发展高校评价指标体系,两套体系均包含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财务管理四类指标,但具体因素和权重各有侧重,使资金分配更加贴合本科高校办学定位,促进本科高校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提高技师学院生均拨款标准。对省政府认定的省属技师学院在校生中的高级工和预备技师,生均拨款标准在中职学校的基础上提高2000元,理工类专业839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按0.9系数折算为7551元/生·年,体卫艺类专业按1.1系数折算为9229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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