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0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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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扩大老龄产业市场供给

增加老年用品供给。引导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的各类老年产品,尤其是开展适老化的慢性病治疗、康复护理、辅助器具和智能看护等方面产品研发,发展适合老人需求的辅助产品产业。鼓励开辟老年用品展示、体验场所,发展老年用品租赁市场,支持办好老龄产业博览会。

提升老年用品科技含量。加强养老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应用,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开发为老年人服务的产品用品,研发老年人乐于接受和方便使用的智能科技产品,丰富产品品种,提高产品安全性、可靠性和实用性。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老年用品产业领域科技创新与应用项目。

第五章 健全健康支持体系

第一节 推进医养结合

建立健全医养融合优惠扶持政策,全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进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疗机构标准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执业医师、护士、技师等专业人员到养老机构多点执业。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运营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等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融合发展,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并建立健康档案,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及性。

第二节 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

加强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根据需求,有计划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推动全区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要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到2020年,35%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落实好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业,推动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实施健康老龄化示范点工程。大力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把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服务全面纳入养老服务业发展战略当中,做大做强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长寿健康产业。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整合中医药壮瑶医药医疗、康复等资源,推动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第三节 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

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促进健康老龄化理念和医疗保健知识宣传普及进社区、进家庭,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健身活动常见疾病及伤害、老年营养改善的指导,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至10%。提高健康管理服务覆盖面,增加健康体检检查内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加强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有效控制和降低患病率和病死率。指导老年人合理用药,减少不合理用药危害。推动中医药、壮瑶等民族医药与养老结合,研究推广老年病防治适宜技术,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和关怀服务。积极防治老年性痴呆病,加强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服务。

第四节 加强老年体育健身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在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配建体育健身设施,合理合规利用废旧的工业和商业场地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体育健身场地,配备适合老年人的设施和器材。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继续举办广西老年人运动会。鼓励发展老年人体育组织,到2020年,90%以上的城市街道、80%以上的乡镇建有包括老年人体育社会组织在内的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老年人体育健身站点。

第六章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第一节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

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和老年人居住区的公厕、道路、坡道、电梯、扶手、座椅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改造,方便老年人生活。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和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优先安排贫困、病残、高龄、独居、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到2020年,全区各设区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第二节建立生态宜居环境

布局建设各具特色的生态城市、生态集镇和生态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舒适、优美和有益于健康的人居环境。科学规划乡村布局,因地制宜建设实用合理、体现民族特色和区域风情、风格多样美观的村庄,承载乡村养老服务业发展。创建一批以休闲养生、健康养老、生态疗养、中医保健、观光农业、健康食品等为核心内容的养生养老小镇。制定出台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标准,在推进老旧居住(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中优先满足符合住房救助条件的老年人的基本住房安全需求。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的节能环保改造,将各类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绿色建筑行动重点扶持范围。推动老年人共建共享绿色社区、美丽宜居村庄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引导、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第三节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环境

把敬老养老助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利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创意新颖、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敬老养老助老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深入开展“敬老月”、敬老文明号创建和敬老爱老助老活动,鼓励发掘和弘扬少数民族的敬老养老传统。

专栏6  广西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程
老年宜居社区: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对老年人居住区公共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制定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产项目转型为老年宜居社区,新建一批老年宜居社区。 养老养生小镇创建工程:依托广西各地独特的生态环境优势和丰富的长寿养生资源,从2016年起至2020年,每年创建命名一批(不超过 10 个)自治区级养生养老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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