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附全文/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1-0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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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现场停放管理,严格违法违规处罚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问题,社会十分关注,反映较为强烈。《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协同”的原则:一是各区政府应组建专门管理队伍,利用网格化平台,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点车辆停放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应与属地主管部门签订管理服务承诺书,配备管维力量,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支持企业与区专门管理队伍开展合作,共担管理成本。三是鼓励企业运用电子地图、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采取经济奖惩、信用管理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放行为。四是加强对用户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引导用户增强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五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未使用非机动车停放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放车辆的,由公安、城管与交通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清理。六是企业退出运营前,要完成所有投放车辆回收,按环保要求处理。

加强用户资金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确保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都是“守住安全底线”的要求。为此,加强资金监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推行免押金、降低押金、实时退还押金等方式提升服务;收取用户押金、预付资金的,企业须在本市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资金由银行存管,及时退还用户资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加强对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企业信息采集与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和使用,不得公开或擅自泄露,不得外流。企业应建立网络、数据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手段,提高系统稳定性、可靠性,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加强企业用户约束

通过信用管理手段加强对用户和企业的约束,是符合信用社会建设趋势的有效手段。为此,《指导意见》中提出:企业建立健全用户信用评价制度与管理系统,运用信用评分、经济奖惩等手段,加强对用户违规停放等行为的信用管理与约束。鼓励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严重失信行为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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