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附全文/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1-0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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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解读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在满足公众短距离出行需求、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绿色低碳环保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自去年4月起摩拜单车在本市投放以来,在沪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数已达13家,累计投放车辆达到178万辆(含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约6万辆)。

然而,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企业无序投放、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违规使用、车辆安全隐患和用户资金风险等,特别是今年下半年,企业投放车辆规模呈爆发式增长,对公共道路资源承载能力、城市环境面貌和安全运行秩序都带来了巨大挑战,影响了行业的有序发展,亟待规范引导和有序发展。在此背景下,本着“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市政府今日发布了《上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分为“总体要求、设施配建、引导发展、强化管理、完善保障”5个方面,共24条。总体思路是以市场化为基础,以“积极引导、注重有序、强化安全、加强协同”为基本原则,从“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强化行业管理、建立保障机制”四个方面,综合运用“条件审查、总量调控、质量检验、资金监管、信用管理、违规处罚、加强宣传”等措施,加强行业规范引导,达到城市安全、有序、干净和行业稳定、健康、持续的总体目标。

深入研究反复论证,集思广益多次修改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本市于去年下半年起,着手研究起草《指导意见》。市交通委作为牵头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密切关注行业发展态势和各地管理经验,积极开展相关企业、职能部门、各区主管部门调研和座谈,认真研究吸纳今年“两会”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意见,委托研究单位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召开北上广深四城市专题研讨会,在此基础上形成《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今年4月28日至5月7日,通过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开征询社会意见。最终,通过电子邮件、纸质信件等方式共收到307条反馈意见,归纳后为39条,经认真研究分析,采纳了25条。此后,根据8月3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市交通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指导意见》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指导意见》作了修改完善,形成《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正式印发。

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共管共治协同推进

为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管共治,形成合力协同管理,《指导意见》重点对政府、企业、用户的各自职责进行了明确。政府方面,市级层面加强统筹指导,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区级层面加强属地推进落实,统筹做好慢行交通设施建设和车辆投放及停放等管理;街镇层面利用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强车辆停放点设置与日常管理以及停放秩序管理。企业方面,履行服务和管理的主体责任,遵循行业标准条件,科学制定投放计划,管理约束用户行为,建立车辆管维机制,做好现场停放管理,保证信息资金安全。用户方面,自觉依法守约,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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