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分工方案》印发(附原文+分工细化表)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20 10:56
分享:

五、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

(十五)加强语言文字法治建设

研究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研究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等配套规章(国家语委牵头、各委员单位、地方语委参与)。推动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吸纳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内容(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各自牵头本行业工作,国家语委、地方语委参与)。完善地方语言文字法规规章。健全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协调机制,严格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执法工作,加强综合执法,分批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语言文字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地方语委牵头实施)。

(十六)完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建设信息化条件下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强化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统筹管理,健全规范标准框架和层级,加强规范标准研制部门之间的深度合作。完成第三次普通话审音工作,完善普通话语音规范。加强对《通用规范汉字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等规范标准的配套专项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用汉字相关字形标准、大字符集汉字相关属性规范标准(国家语委牵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中科院、社科院参与)。加强科技名词使用的标准化建设(中科院牵头,质检总局、国家语委参与)。制定海外中文教学标准(国家汉办牵头,教育部、侨办、国家语委参与)。主导中国语言文字国际标准的制定。制定公共服务领域外国语言文字译写规范标准(国家质检总局牵头,国家语委参与)。推进外语中文译写规范工作(国家语委牵头,外交部、民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科院参与)。

(十七)健全语言文字测评体系

修订完善普通话水平测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汉语能力测试等各类测试大纲、标准及管理规章制度。继续推动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汉语能力测试工作。加快推进普通话培训测试的信息化建设和资源建设,全面实现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国家语委牵头,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建立完善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标准,推动开展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测试(中央网信办、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各自牵头本行业工作,国家语委、地方语委参与)。

(十八)强化重点领域语言文字监督检查

建设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新媒体、公共服务领域、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测体系以及社会语言生活引导和服务体系(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各自牵头本行业工作,国家语委、地方语委参与)。加强对网络语言、新词新语、字母词、外语词等的监测研究和规范引导。强化对互联网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和管理(中央网信办牵头,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社科院、国家语委参与)。规范重点领域信息技术产品中的语言文字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质检总局、国家语委参与)。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