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分工方案》印发(附原文+分工细化表)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2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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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与保护工程

支持开展汉语语音、汉字、词汇、语法历史与现状研究。研究制定中华诗词新韵规范。继续建设中华经典诵写讲资源库(国家语委牵头,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社科院、地方语委参与)。

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一步整合现有原创语言文化类活动,提升质量,打造中国语言文化传播品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中宣部、文化部、团中央、国家语委、地方语委参与)。组织举办经典诵读、书写书法、诗文创作等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展示和赛事活动(国家语委牵头,中宣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团中央、地方语委参与)。

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收集整理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和民间口头文化的实态语料和网络语料,建设大规模、可持续开发的多媒体语言资源库,开发语言展示系统,编制和完善中国语言地图集、语言志等基础性系列成果(国家语委牵头,国家民委、民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参与)。

推动筹建中国语言文字博物馆(国家语委牵头,中宣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社科院参与)。

(二十三)语言文字筑桥工程

协同我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学研究力量,开展多语种语言人才培养储备状况调查及语言国情调查,建设适应国家对外开放重大战略需要的语言服务国家资源库(教育部牵头,外交部、文化部、中科院、社科院、国家语委、相关地方语委参与)。实施国家对外语言服务人才培养计划(教育部牵头,外交部、侨办、国家汉办、国家语委参与)。

建立“语言通”服务网络平台,建立语言大数据增值服务机制,开发面向智能手机的“语言通”客户端,形成适应我国在对外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中所需要的语言在线服务能力,为社会提供语言采集、在线翻译、知识专题和大数据增值服务(教育部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部、侨办、国家汉办、国家语委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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