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分工方案》印发(附原文+分工细化表)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2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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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国家语言文字服务能力

(八)提高保障国家战略和安全的语言文字服务能力

加强语言与国家安全,语言与国家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研究(社科院牵头,国家民委、侨办、国家汉办、国家语委参与)。围绕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脱贫攻坚工程等国家发展战略对语言文字的需求,加强语言规划、语言文字信息技术、跨境语言等研究,提升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国家语委牵头,外交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社科院参与)。分区域、行业、领域和人群开展语言国情调查。推动语言文字使用状况列入国家人口普查和其他相关调查统计工作(国家语委牵头,各委员单位、地方语委参与)。

(九)创新语言文字服务方式

面向社会开展全方位的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基础知识和社会应用等咨询服务。研究制定多语种外语规划。推动高等学校完善外语语种结构,培养和储备关键语种复合型外语人才(教育部牵头,外交部、社科院、国家语委、地方语委参与)。建立应急和特定领域专业语言人才的招募储备机制,为大型国际活动和灾害救援等提供语言服务,提升语言应急和援助服务能力(团中央牵头,外交部、国家民委、商务部、文化部、民政部、体育总局、国家语委参与)。支持开展面向特定行业人群的语言文字服务。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以多种方式为社会提供语言文字服务(教育部牵头,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国家语委参与)。启动语言产业调查,大力支持语言产业发展,推动生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文化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商务部、国家语委参与)。

(十)服务特殊人群语言文字需求

把手语盲文规范化作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内容。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加快研制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系列规范标准,规范和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研制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水平等级标准和测试大纲,逐步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等级测试。加快推进手语盲文信息化建设,组织研发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信息技术产品。培育和发展手语、盲文社会服务机构。加快手语和盲文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各类语言障碍研究和语言康复治疗技术开发利用(中国残联牵头,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语委参与)。继续推进并完善视障、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国家语委牵头,教育部、中国残联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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