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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津大力推进邮轮服务贸易新业态发展(附两地邮轮政策)

发布日期: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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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据商务部消息,上海、天津等试点地区认真落实《关于促进邮轮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邮轮服务贸易在内的各类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邮轮经济成为当地经济增长的新亮点。上海市发布《关于促进本市邮轮经济深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天津市印发《邮轮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围绕加强邮轮港口建设、丰富邮轮旅游产品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举措,指导推进本地邮轮服务贸易发展。

上海以及天津邮轮发展目标为: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两地邮轮产业政策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上海市邮轮经济深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邮轮经济是以邮轮旅游为驱动,涵盖邮轮运营、港口服务、邮轮修造、船舶供给、跨境消费等领域的综合产业集群,是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上海邮轮旅游快速发展,邮轮港口设施和服务不断完善,邮轮相关产业发展初显成效。为建设国际一流邮轮港,促进邮轮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上海邮轮经济升级版,助力提升本市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现就促进本市邮轮经济深化发展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全球、面向未来,按照上海建设“五个中心”和打响“四大品牌”的总体要求,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导向,以服务“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推动力,以提升邮轮港口服务能级、深化邮轮旅游供给侧改革、推动邮轮产业链延伸为主线,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丰富产品供给、着力提升品牌品质、着力挖掘产业潜力,全面融入全球邮轮经济分工合作,全力打造上海邮轮经济发展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本市邮轮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邮轮港功能进一步提升,接待量位居全球前三,跻身世界邮轮港口第一方阵,初步形成引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邮轮经济产业链。

——邮轮港及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年接靠母港和访问港邮轮500艘次以上、接待出入境游客400万人次以上,境外邮轮游客比例明显提升。

——培育一批本土邮轮企业,亚太邮轮企业总部基地初具规模,建成覆盖亚洲市场的邮轮船供物资分拨中心,初步掌握大型邮轮设计制造技术和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邮轮产业相关政策体系,打造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实现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协同创新。

到2035年,建成国际一流邮轮港,本市邮轮旅游服务达到国际一流水准,形成完备的邮轮经济产业链,全面掌握大型豪华邮轮设计建造技术和运营管理能力,邮轮产业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显著提升,成为亚太邮轮企业总部基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邮轮经济中心之一。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国际一流邮轮港口

对标国际一流邮轮港口,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适合邮轮靠泊通行和邮轮旅客通关出行的管理体系,持续优化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和应急保障机制。

1.统筹邮轮港口功能布局。统筹上海“两主一备”邮轮港口发展。吴淞口国际邮轮港着力打造国际一流邮轮母港,不断完善母港功能;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重点发展访问港和高端邮轮服务业,促进邮轮、游艇、游船联动发展;完善外高桥邮轮备用码头的软硬件设施,确保发挥应急备用功能。

2.提升邮轮靠泊通行能力。实施邮轮通行“五优先”工作机制,确立符合国际惯例的邮轮优先通行规则。争取实现长江口深水航道大型邮轮等超宽船“双向通行”常态化,研究扩大适用范围;加快推进南槽航道整治工程,全面提升长江口航道通行能力。建立健全符合邮轮运营保障需求的引航服务和口岸单位查验随船制度,完善特殊天气情况下邮轮适航规则和通行保障机制。

3.优化口岸和出入境管理。加强邮轮口岸各部门协作,不断完善邮轮“单一窗口”建设。全面实施混合验放通关模式,积极探索应用人脸识别等先进技术,提升游客通关效率。继续探索邮轮便利化签证政策,将144小时过境免签的适用范围向国内其他旅游目的地拓展,积极争取扩大国际邮轮旅游团15天入境免签的适用范围;实施互联网预申报、入境卡电子化等便利化措施。深化邮轮口岸诚信管理体系,推进“信用惠民”政策在邮轮旅游中的广泛应用。

4.完善港口配套基础设施。将邮轮港纳入全市综合交通规划体系,建设国际邮轮客运交通枢纽,完善港区及周边交通基础设施,优化交通组织,实现邮轮港与轨道交通、机场、铁路等公共交通之间的便捷连接。支持在邮轮港周边区域打造港城联动、商旅文结合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邮轮废弃物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岸电使用的制度建设,建设“绿色”邮轮港。系统提升邮轮港口卫生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国际卫生港”。加强邮轮港口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全国和亚洲邮轮港口服务标准制定。

5.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落实上海国际邮轮应急保障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市级层面的应急总预案和各应急单元专项预案,确保应急救援体系高效运作。加强邮轮运营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对大雾大风等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能力。进一步落实邮轮公司运营安全、旅行社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经常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面提升邮轮旅游品质

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满足多样化需求,不断丰富创新邮轮旅游产品,切实规范邮轮旅游市场,吸引更多入境游客,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邮轮旅游目的地。

1.丰富邮轮旅游产品供给。积极争取邮轮“多点挂靠”政策常态化实施和审批流程简化,开发上海始发的多港挂靠邮轮航线。与境外港口城市合作推动互为母港或多母港航线发展,吸引更多访问港客源。争取有条件地开放无目的地邮轮航线。推动发展“飞机+邮轮”“高铁+邮轮”“邮轮+内河游轮”,积极发展空海、海陆、江海联运旅游产品。吸引独具特色的主题邮轮在上海运营,支持邮轮公司组织运营具有中国文化特点的邮轮主题航次,鼓励中国文化演出团体、演艺项目、艺术品等在邮轮上展演展销。

2.加快邮轮旅游目的地建设。鼓励上海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打造A级景区,实现港口和城区景观一体化发展。推动邮轮旅游和全域旅游协同发展,加强特色产品和精品线路设计,实现邮轮旅游与本市优质旅游资源联动。加大上海作为邮轮旅游目的地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过境免签和国际邮轮旅游团入境免签等政策的便利性,吸引更多境外游客来上海搭乘邮轮。探索对组织国际游客入境旅游的邮轮公司及境外旅行社的奖励机制,促进邮轮入境游市场的发展。

3.创新邮轮旅游产品销售模式。深化邮轮船票制度试点,实施“凭票进港、凭票登船”,搭建统一的邮轮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形成可向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鼓励邮轮公司及销售代理机构积极探索直销、零售等分销模式,允许邮轮公司在其官方平台销售由其他具备相应资质企业提供的邮轮旅游配套服务产品。探索鼓励外商独资邮轮企业申请出境游等资质的政策。鼓励邮轮公司及代理机构开发内地邮轮旅游客源市场,建立邮轮与航空、铁路、省际巴士等联程联动机制,为游客提供更多便利。

4.切实规范邮轮旅游市场。落实政府监管部门、邮轮公司、销售代理机构、游客等相关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合会商执法机制,联合打击市场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邮轮旅游产品销售纳入上海市旅游行业管理与诚信建设系统。引导邮轮公司和销售代理机构自觉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服务品质,保障游客权益。大力宣传《中国公民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引导游客自觉履行邮轮旅游合同,主动遵守目的地法律法规和船上礼仪。建立畅通的邮轮游客维权渠道,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针对游客不良行为,依法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

5.提升邮轮旅游的国际影响力。加大对邮轮特色品牌活动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上海邮轮旅游节等活动的影响力。发挥上海在亚太邮轮市场的资源优势,争取亚太邮轮大会等高规格国际邮轮会议常驻上海。支持建立亚洲邮轮港口城市联盟,推动亚洲邮轮港口城市的合作交流。加强邮轮市场宣传推广力度,依托国内外旅游推介会、展览会等活动平台,积极推介上海邮轮旅游产品,鼓励邮轮公司、旅行社等与各类公共渠道平台合作开展邮轮产品和邮轮文化宣传。

(三)战略布局邮轮经济全产业链

发挥上海邮轮港口和相关产业资源优势,积极拓展邮轮经济产业链,支持邮轮运营管理、制造维修、物资供应、中介服务等相关产业在沪发展,抢占邮轮经济发展先机。

1.打造邮轮企业总部基地。研究引进邮轮企业总部的便利化政策及激励措施,吸引国际邮轮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落户上海。做实上海市邮轮旅游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吸引邮轮服务配套企业集聚发展。

2.培育支持本土邮轮企业发展。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出台支持邮轮品牌发展的专项政策,对本土企业以购置、租赁、制造等方式组建本土邮轮船队给予低息贴息及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的支持。争取放宽本土邮轮品牌的船员国籍限制。优先支持本土邮轮企业运营近海航线。

3.支持国产大型邮轮制造。将邮轮制造列入“上海制造”重大产业布局,并推动上升为国家战略。制定上海大型邮轮制造行动计划,统筹全市产业资源和配套政策,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区域定位,加强对邮轮设计制造核心技术的攻关,不断提升邮轮制造国产化能力,力争2023年首艘国产大型邮轮交付使用。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邮轮研发、设计及制造服务,支持与国内外船舶制造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开展邮轮设计制造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4.发展邮轮修造配套产业。支持宝山邮轮配套产业园、外高桥造船基地等建设邮轮修造产业基地及配套园区,培育设备、零部件、材料等领域的本土配套企业,吸引为邮轮制造提供各类配套产品和服务的境内外企业入驻,构建多层多样的产业生态。推进国内外邮轮相关协会组织、科研院所、检测认证平台、交易服务机构等功能性平台集聚,提升综合配套服务能力。

5.建设邮轮船供物资分拨中心。搭建邮轮船供物资平台,推动出口监管仓建设;探索建立针对邮轮船供物资的退税制度。支持本地企业积极有序参与邮轮船供,培育一批邮轮船供骨干企业,提升国际邮轮公司本地物资及商品的采购比例。健全国际货柜转运制度,实现国际货柜转运常态化,发展邮轮船供“全球采购、集中配送”模式,吸引邮轮公司在上海建立国际邮轮物资配送中心。

6.推动邮轮购物消费升级。抓住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机遇,对接“6天+365天”一站式交易服务平台,支持邮轮港口配置常年展示、交易、服务等功能。支持邮轮口岸设立出境和进境免税店,研究在邮轮港周边布局免税店或离境退税店。推动线上线下结合,支持搭建全国性邮轮网上商业展示交易平台,打造邮轮跨境购物平台,加快引导境外消费向境内消费转变。

(四)强化政策支撑和保障

1.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依托上海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联席会议,发挥对本市邮轮经济全产业链的统筹协调作用,推进邮轮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重点项目等重要工作的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深入推动“双区联动”。深化上海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协同创新,在邮轮经济领域,探索实施新一轮对外开放、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等政策举措。支持在国际邮轮港率先建设海关政策叠加、资源整合的邮轮监管区。逐步完善以服务邮轮经济为主要特色的海关监管制度,适时在符合条件的区域探索创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3.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本市相关产业资金对邮轮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将邮轮研发、设计、制造、旅游、运营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列入优先支持范围。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强对本市邮轮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建立邮轮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保险机构、商业银行等探索针对邮轮产业的金融产品。鼓励邮轮领域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邮轮产业投资。

4.推动长三角邮轮经济一体化。依托长三角旅游、交通、产业等合作机制,促进长三角邮轮经济协同发展。充分发挥上海邮轮母港的引领作用,与连云港、舟山等共同探索区域邮轮组合母港建设、运营和管理。推动建立长三角邮轮旅游服务联盟,促进长三角旅行社与邮轮公司、港口的对接,规划覆盖长三角的景点旅游线路,扩大省际邮轮直通车覆盖范围。加强长三角邮轮市场监管联动,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构建长三角邮轮旅游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5.加强邮轮经济统计和研究。研究构建科学的邮轮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全面反映邮轮产业规模、增加值和经济贡献度。组建上海国际邮轮学会,支持国内外研究机构开展邮轮经济课题研究,定期发布《中国邮轮产业发展报告》。加强国内外邮轮旅游产品价格指数研究,并制定相应的邮轮旅游消费引导策略。

6.强化邮轮人才体系支撑。支持高校优化邮轮相关课程设置,与邮轮港口、邮轮企业等共建实训基地,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加强邮轮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将邮轮职业培训项目纳入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建立国际邮轮专家资源库平台,以相互挂职、结对共建等方式,促进邮轮高层次人才的交流。

天津市邮轮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促进本市邮轮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邮轮经济提质增效,培育邮轮经济发展新动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休闲旅游需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和效益相统一,推动邮轮旅游品质提升,实现邮轮旅游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加强京津冀邮轮旅游协同发展,持续提升天津邮轮旅游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构筑邮轮旅游产业国际竞争新优势,打造天津邮轮旅游产业升级版和天津旅游新高地,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在邮轮旅游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更好发挥政府在整体布局、政策制度保障、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形成发展合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以人为本,需求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逐步深入,力求实效。突出为民、便民、惠民,打造更多产品,满足游客的多元需求,提高人民群众邮轮旅游出行舒适度、幸福感和获得感。

绿色发展,创新引领。充分发挥邮轮旅游朝阳产业优势,坚持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积极打造绿色环保产业。坚持创新驱动,通过政策创新和技术进步,对接国际规则惯例,大力推进邮轮经济的规模化、品质化,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

协调发展,开放共享。全面落实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坚持特色发展、优势互补,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先行先试政策。构建京津冀邮轮旅游发展新机制,共建邮轮旅游大市场,共促邮轮旅游大发展,让游客共享邮轮旅游发展新成果。

三、发展目标

针对国际邮轮旅游发展新趋势和中国邮轮旅游市场进入调整期的新环境,着力做好基础性工作,为实现天津邮轮旅游蓄势发展做好充分准备。进一步巩固天津北方国际邮轮旅游中心地位,服务京津冀、辐射环渤海、面向中国北方,深入拓展邮轮旅游市场空间和提高渗透率,增加邮轮旅游航线,不断完善邮轮旅游产品体系及邮轮母港配套服务功能,延伸邮轮旅游产业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天津邮轮旅游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强化在中国尤其是北方邮轮旅游市场的综合竞争能力。到2020年,实现年进出港邮轮130艘次,年出入境游客80万人次。

四、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京津冀邮轮旅游协同发展。依托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机制,将邮轮旅游发展纳入三地旅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编印京津冀邮轮旅游宣传折页,联合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加强三地合作,促进邮轮旅游互动式发展。深入开拓京津冀客源市场,强化同城效应,实现市场共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持续提高邮轮旅游在京津冀市场的渗透率,逐步把京津冀区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邮轮旅游集散地,打造国际知名邮轮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二)进一步提升邮轮母港服务功能。

1.优化完善邮轮旅游核心区规划。以邮轮母港客运大厦及码头区域为邮轮旅游核心区,按照功能定位和市场需求,优化完善核心区邮轮母港港务、商业配套、娱乐休闲等业态布局。(责任单位:天津港集团)

2.持续推进港口设施建设。2018年年底前,完成邮轮母港出境行李罩棚建设,为游客提供舒适的候船环境;完成邮轮岸电设施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升邮轮母港综合服务功能。提升邮轮母港客运大厦内部功能,丰富便利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天津港集团;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

3.促进邮轮港城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吸引餐饮、酒店、购物、展览等服务业态进驻,推动建设集邮轮综合服务、休闲度假、购物居住于一体的综合体。争取在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商店,丰富商品种类,吸引游客购物消费,活跃邮轮旅游经济。(牵头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天津港集团、市财政局、天津海关、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4.加强邮轮母港周边交通配套建设。完善东疆保税港区至市区、滨海新区核心区主要交通枢纽的公共交通体系,增加东疆保税港区至于家堡高铁站、滨海高铁站、津滨轻轨的公交专线,增设通往邮轮母港的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牌。推进京津城际延长线公交化运营,打造京津城际客运便捷通道。(牵头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5.提升邮轮母港经济效益。优化邮轮母港业务布局,支持邮轮母港在邮轮旅游淡季和非邮轮停靠期扩大港口经营范围,提升码头使用效率和公司经营效益。(牵头单位:天津港集团;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三)进一步丰富完善邮轮旅游产品。

1.丰富邮轮旅游线路。推动国内外邮轮公司将天津邮轮母港设为出发港,完善国际邮轮旅游航线,增加抵达港口数量,推动开通远洋航线,争取开通多点挂靠,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牵头单位:天津港集团;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2.完善邮轮旅游岸上产品。针对国际邮轮旅客需求,进一步开发京津冀旅游资源,串联三地人文旅游景观,推出以长城文化、运河文化、海河文化为主的旅游产品,不断丰富适合邮轮旅游出行的岸上旅游线路。把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新成果及时转化为旅游新产品,发挥全域旅游优势,设计涵盖绿色生态旅游、休闲观光旅游、健康养生旅游等业态的一日游、二日游旅游线路,吸引和促进邮轮旅客停留消费。组织开展“天津·滨海旅游黄金季”等独具特色的系列文化旅游活动,依托东疆湾沙滩景区、方特欢乐世界、天津滨海新区航母主题公园、国家海洋博物馆等景区,打造海滨特色旅游品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3.拓展海空联运业务。充分发挥海空两港优势,积极探索“邮轮+飞机”联动旅游产品,提高邮轮旅游吸引力。在现有基础上,发展周边地区海空联运业务,探索开通邮轮母港至北京等周边重要城市旅客直通车业务,加强与周边城市机场、航空公司等相关企业联系,努力扩大海空联运和行李托运业务范围,提升邮轮旅客体验度,增加邮轮旅游辐射范围。(牵头单位:天津港集团;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四)进一步加强邮轮旅游宣传推广。

1.加强邮轮旅游精准营销。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契机,加强客源市场开发。推动在北京公交车站设置站牌广告,展示天津邮轮旅游产品。利用国内各种展会,组织赴北京、唐山、保定、沈阳、呼和浩特、太原、西安、石家庄等中国北方及周边重点城市开展邮轮旅游宣传推介。(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

2.加大邮轮旅游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本市邮轮旅游信息,围绕京津冀部分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进行多语种宣传。积极开展邮轮旅游市民“面对面”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参加国际邮轮专业展会,积极拓展邮轮旅游市场。利用西安、郑州、石家庄等内地无水港和北京南站、唐山等空铁联运站的优势,做好邮轮旅游宣传推介,增加邮轮旅游客源。办好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设立邮轮旅游展区,邀请邮轮旅游企业参展,进一步提升天津邮轮旅游的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

3.加强与邮轮旅游业界的沟通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推动沿线友好城市的互访,不断深化旅游合作。加强与上海、深圳、厦门、广州等港口城市的联系,密切合作,促进邮轮旅游共赢发展。加强与邮轮旅游组团社的联系与合作,及时掌握邮轮旅游市场情况,联合开展邮轮旅游宣传,加大客源市场开发力度。(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

(五)进一步拓展和延伸邮轮产业链。

1.鼓励和支持邮轮旅游配套产业发展。支持邮轮用品供应企业发展,研究建立国际邮轮采购供应平台。结合东疆保税港区的功能特点,在海关政策范围内,探索开展国内物资按贸易方式供船等创新试点。支持建设邮轮旅游岸上国际配送中心,打造快速高效的邮轮船供体系。(牵头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天津出入境边检总站、天津海事局、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

2.鼓励和吸引邮轮制造及其他配套企业来津落户。鼓励邮轮公司、邮轮旅游组团社落户东疆保税港区,支持从事会展、商场、酒店、餐饮、物流、咨询服务、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企业或机构注册经营,培育壮大邮轮旅游产业主体。充分发挥本市融资租赁产业优势,支持造船企业建造豪华邮轮,开展邮轮维修业务,不断拓展本市邮轮旅游产业链。(牵头单位: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天津出入境边检总站、天津海事局、天津港集团、市邮轮游艇协会)

(六)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落实京津冀部分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加强自助通关系统建设,推进人工验证台智能化改造,不断提高通关效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天津出入境边检总站、天津港集团)

2.规范邮轮旅游市场。大力推行《天津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通过市场化、法制化的方式,进一步规范邮轮旅游经营行为,合理处理经济纠纷与诉求,维护游客和邮轮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3.积极研究实行凭票登船制。2018年年底前,参照铁路、航空行业的票务运作模式,针对邮轮港口实务,制定专门的票务方案,促进邮轮票务运作国际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天津港集团)

(七)进一步争取邮轮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积极申请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在天津邮轮母港口岸实施,促进本市邮轮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天津出入境边检总站、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

(八)进一步加强邮轮旅游人才培养。支持国内外邮轮公司与天津院校深度合作,开展专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不同层次专业人员,助推天津邮轮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对邮轮旅游的研究力度和投入。(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邮轮游艇协会)

(九)积极支持邮轮会展业发展。本着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支持鼓励在天津举办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大会。定期邀请国内外邮轮公司负责人来津参观访问,促进业界沟通,推动产业合作。(牵头单位:天津港集团;配合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邮轮游艇协会、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充分发挥市邮轮游艇协会作用。积极参与行业政策和产业发展研究,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打造邮轮相关企业发展交流平台,引导邮轮相关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人才培训,提高行业专业服务水平,促进本市邮轮行业发展。(牵头单位:市邮轮游艇协会;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邮轮旅游发展推进机制,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天津出入境边检总站、天津海关、天津海事局、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等单位参加。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研究制定邮轮产业发展重大政策,分析解决邮轮旅游发展重大问题,部署推动全局性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制定邮轮旅游发展有关支持政策,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邮轮旅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推动机制,确保我市邮轮旅游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天津出入境边检总站、天津海关、天津海事局、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二)加强部门协同。根据工作需要,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召开邮轮旅游业务工作会议,传达邮轮旅游发展有关会议和政策精神,及时研究本市邮轮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聚焦邮轮母港建设、邮轮航线开发、旅游市场状况、邮轮经营规范,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落实。(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

(三)加强资金扶持。市文化和旅游局连续3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邮轮母港改造提升服务设施和开展宣传推广。滨海新区要用好每年2亿元的提升港口服务辐射功能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邮轮母港码头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际邮轮消耗品配送业务、增加邮轮进出境旅客数量,邮轮公司增加航线运营艘次、增加淡季运营艘次、在津全年运营母港邮轮航线,以及旅行社等服务机构增加邮轮旅游业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时要加快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挥政策效能,促进邮轮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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