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出炉(附图表)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6-22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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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产业与科技

2019年,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深入融合,总结推广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经验模式,牵头起草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推动“数字化艺术品图像显示系统的应用场景、框架和元数据”标准经国际电信联盟批准成为国际标准。实施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扶持计划和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举办数字文旅产业创新发展论坛及VR文旅、品牌授权等专项活动。实施高质量产业人才培养扶持项目,培训3500余名各类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在北京市东城区和浙江省宁波市创建设立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举办常态化、品牌化的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对接交流活动及精品项目交流对接活动。开展“一带一路”文旅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征集与扶持活动,遴选45个重点项目并给予宣传推介、人员培训等多项扶持。举办第4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创意产业论坛、第12届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为中外文化企业交流合作搭建高水平平台。组织300余家文化企业以“中国展区”形式集中亮相8个海外国际重点展会,帮助企业打通国际渠道。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6624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7.0%,持续保持较快增长。

2019年,实施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全年共有19个研究和培育项目进入储备库并委托实施。发布文化行业标准11项,旅游行业标准9项,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国家标准立项12项,遴选“文化和旅游装备提升优秀案例”29项。组织优秀科普作品、微视频和讲解大赛推荐工作,其中《故宫光影——御花园》入选2018年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通过“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文化和旅游研究项目选题”等发挥对相关领域研究的引领作用,全年共受理各类项目申报近4000项,资助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27项、年度项目214项、后期资助项目57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信息新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创新应用,组织开展15个信息化发展专项研究项目。持续推动文化艺术和旅游领域新型智库培育,共资助“文化和旅游智库项目”27个,设立9家企业联系点。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文化和旅游专项赛项,其中包括高职声乐、导游,中职戏曲、酒店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刺绣、雕刻、陶艺等7个国家级赛项,完成第12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举办全国艺术职业院校“立德树人”校本剧(节)目创作巡演活动。制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评估标准(试行),全面启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系统,推进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信息公开。

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2019年,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各地文物行政执法责任、职责分工和协同机制。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效能,推动国务院核定公布第八批7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良渚古城遗址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我国世界文化遗产总数达到55项,与意大利并列世界第一。公布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建立长城保护传承利用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国家古籍保护工程”。印发藏文古籍保护工作方案。启动西藏布达拉宫古籍文献保护利用工程。开展全国文物建筑和博物馆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公布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印发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编制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总体规划,开展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和闽西、金寨、阿坝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全面开放延安鲁艺旧址。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及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全国共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

年末全国共有各类文物机构10562个,比上年末减少402个。其中,文物保护管理机构3518个,占33.3%;博物馆5132个,占48.6%。年末全国文物机构从业人员16.2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2万人。其中高级职称10123人,占6.2%,中级职称21176人,占13.0%。

年末全国文物机构拥有文物藏品5130.19万件,比上年末增加166.57万件/套,增长3.4%。其中,博物馆文物藏品3955.38万件/套,占文物藏品总量的78.0%。

2019年全国各类文物机构共举办陈列展览30728个,比上年增加2809个。其中,基本陈列15038个,比上年增加1362个;临时展览15690个,比上年增加1447个。接待观众13421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7%,其中未成年人31654万人次,增长6.7%,占参观总人数的23.6%。博物馆接待观11473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9%,占文物机构接待观众总数的85.5%。

2019年,加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力度,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2019—2025)、曲艺传承发展计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非遗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启动第五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对3135个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进行评估检查和动态调整。加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支持5个省试点开展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探索建立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制度,推动传承人提高使命与担当意识、履行保护传承义务。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对172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记录。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各地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50余期,培训10.06万人次。继续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新设立四川凉山传统工艺工作站,助力当地传统工艺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站累计达到15个。支持10个“非遗+扶贫”重点地区推进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工作,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156家,举办各类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培训840余次,培训学员1.9万人。统筹开展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全国共举办大中型活动3200余场,有效普及非遗知识,推动非遗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截至2019年末,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068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372项。进一步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全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01亿元,支持建设了26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有效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

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2453个,从业人员17032人。全年全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举办演出71903场,比上年增长9.7%;举办民俗活动16987次,比上年增长0.8%;举办展览19584场,比上年增长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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