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附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1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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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印发《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

经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主要领导审定,湖北省4月13日印发《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提出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和新经济发展聚集地,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到2022年,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平稳接续,新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格局初步形成。

该意见共分六大方面25条。根据意见,到2022年,湖北省经济新动能成为新引擎,新经济增加值占二、三产业的比重将由2017年的20%左右增至30%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由54.2%增至6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由16%提高到20%,高新技术制造业占工业比重达到40%以上。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人才智力支撑有力,研发投入占GDP比重由2017年的1.9%左右提高到2.5%。

为实现上述目标,湖北省将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激活创新驱动核心要素,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新旧动能转换活力;建立健全政策支撑体系,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合力等。

在淘汰化解落后产能、推进传统产业升级的同时,湖北省将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等六大产业,力争其主营业务收入之和突破3万亿元;加快培育基于互联网的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

在激活创新驱动要素方面,建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600家,形成3-5个具有鲜明特色的世界级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在国内外唱响“光谷青桐汇”“东湖创客汇”等双创品牌。

根据该意见,湖北省还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企业开办时限再减50%;对新经济实施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优惠供给;强化财税激励,形成总规模50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推动设立250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群;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等。

条条干货,给足真金白银

——《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解读

4月16日,湖北省政府召开会议,正式发布《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推进《意见》专题部署。

“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和新经济发展聚集地,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型时期,《意见》瞄准湖北产品、企业、产业提升在全球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上的位置,构建强力推动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激活新动能锻造新引擎

新动能,是指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形成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都属于新动能。

湖北省发改委人士称,《意见》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广聚人才第一资源、激发创新第一动力,培育新产业、增强新动能、打造新增长极。

《意见》描述出这样的发展蓝图:

传统动能焕发新活力,制造业数字化、网格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水平提升,工业化信息化融合指数达到85,能耗控制在0.45吨标煤/万元GDP以内;新经济增加值占二三产业比重达到30%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增至6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50%,全员劳动生产率29.6万元/人。

通过努力,未来5年,湖北省新旧动能实现平衡接续,新的经济格局和增长格局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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