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0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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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力促进主食产业化,积极发展新业态。支持推进米面、玉米、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大力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等。开展主食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认定一批放心主食示范单位,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作坊置换+联合发展”等新模式。保护并挖掘传统主食产品,增加花色品种。加强主食产品与其他食品的融合创新,鼓励和支持开发个性化功能性主食产品。全面推进“互联网+粮食”,促进粮食产业优化升级。建设省级粮食信息化平台,组织实施全省“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县级以上中心粮库信息化改造全覆盖。完善全省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发挥昆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平台作用。鼓励粮食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放心粮店等开展电子商务,推广“网上粮店”等新型粮食零售业态,有效拓宽粮食营销渠道,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提高供给效率。加大粮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支持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和粮食文化历史展示基地建设,鼓励发展和适时开发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的旅游生态农庄等新业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商务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粮食局等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粮食质监体系建设,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加大县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力度,逐步形成以省级为骨干、州市级为支撑、县级为基础的公益性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建设,各级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应配备相应人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保持稳定。加快云南高原特色粮油产品标准的制修订。构建全省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化平台,建立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进口粮食疫情监测和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覆盖从田头到餐桌全程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平台,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衔接协作机制,加强粮食种植、收购、储存、销售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加工。加强口岸风险防控和实际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实施专项打击行动。(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农业厅、卫生计生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粮食科技创新,强化人才支撑。实施“科技兴粮工程”,加快推动粮食科技创新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开展创新活动。鼓励省内外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采取共同设立研发基金、实验室、成果推广工作站等方式,聚焦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建立粮食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国内外粮食科技成果,促进粮食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等与企业有效对接,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粮食企业利用老旧仓容或长期闲置仓容,与省内科研机构及高校合作,推进粮食行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粮食“双创”基地,孵化粮食科技、食品加工等创新项目及企业。实施“人才兴粮工程”,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粮食行业人才队伍。支持企业加强与省内外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按照贴近行业、服务就业的原则,巩固已有的优势农业产业专业,支持有关职业院校开设与粮食产业相关的急需专业,推进校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粮食产业及有关行业短缺的实用型人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培育“粮工巧匠”,提升粮食行业职工职业技能水平。(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质监局、粮食局,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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