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02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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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各项支持信息消费的政策,研究制定我省的配套措施和相关政策。统筹投资,加大投入,支持现有的各类资金、基金向信息消费类项目倾斜。鼓励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拓宽信息化发展投融资渠道,加大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力度,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对信息消费领域的投入。深入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建设。建设多层级、跨地区的全省一体化“信用云”平台,实现对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有关部委、大数据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征信机构、各类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覆盖。构建面向信息消费的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信息消费全流程信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消费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个人、企业征信,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提供信用评估服务,到2020年,信用服务业集聚发展形成规模,大数据信用产品和服务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严厉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信息消费环境。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提升网络支付安全水平。加强网站可信验证核验,建立可信网站数据库,推广应用可信网站标识。

完善统计监测体系。进一步梳理信息消费内容目录,与国家信息消费统计监测体系对接,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统计范围,将智能产品、互联网业务、数字内容等纳入信息消费统计范围,完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政府、行业、重点企业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信息消费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加强督查检查,指导和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对释放内需潜力、促进经济发展、支持民生改善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因地制宜抓好落实。要主动作为、大胆探索,积极借鉴省内外推进信息消费的成功经验;合理定位、循序渐进,结合当地特色和实际推进和升级信息消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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