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6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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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保障措施,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各地要科学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乡镇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切实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全面推进送教上门工作,积极探索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方式方法,根据本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入学原因和残疾程度、类型,对辖区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一人一案”,逐个确定教育形式,逐一解决其受教育问题,做到“全覆盖、零拒绝”,让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各地实际,切实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要通过听证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家长、学生、学校教师、当地群众、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的意见,充分考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保障、师资配备等条件,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县市区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审批等程序。要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通过在城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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