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办学能力“东强西弱”(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0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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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日,教育部发布了《2016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报告详情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是对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新定位、新要求,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有关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要求,2016年3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同年6月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并委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的范围是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中。评估数据信息采取网上收集方式,采集了当年全国近6000所中等职业学校提交的评估数据,以及近6000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28万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抽样调查问卷。根据学校报送的数据信息、各省自评报告和国家相关统计数据,利用现代统计分析方法,形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成就

1.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居世界首位,为千万学生职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近1657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1%;国家建立了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学生资助制度,让广大学生都有机会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并掌握就业发展技能。

2.中等职业学校覆盖88.8%的县级行政区,在改善民生中发挥支撑作用。遍布县乡的中等职业学校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支撑,尤其是为偏远和欠发达地区解决乡村卫生、农村教育等事关民生的基层人才短缺问题。

3.专业设置形成特色,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东部地区加工制造和财经商贸类、中部地区农林牧渔类、西部地区新能源类等专业的在校生规模优势明显,为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技能人才支撑。广东省财经商贸类在校生数占其在校生总数的20.8%,河北省农林牧渔类专业在校生占比为10.3%,宁夏新能源类专业在校生占比达到2.6%,都远高于全国同类专业的平均水平。

4.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校内实践教学成为特色。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3000元的学校比例达到67%,比两年前提高了7个百分点;实训基地建设成为中等职业学校改善专业教学条件的重要措施,目前已有94%的学校建有校内实践基地,半数学校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达到0.4以上,成为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一大特色。

5.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成为人才培养的基本模式。六成以上学校开展了企业订单培养,四成毕业生能够直接进入合作企业就业,九成以上的学校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35.3%,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资产总值较2014年增长76.6%。

6.注重聘请企业兼职教师授课。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学校注重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加大了企业兼职教师聘请力度并给予资金支持,66.5%的学校聘用企业兼职教师,56.7%的学校支付兼职教师课酬,课酬总金额逐年提高,年增长率达到13.2%。

7.教学标准适应产业需求,职业资格证书推动教学改革。专业教学对接国家与行业的职业技能标准,促进了学校教学改革,使人才培养质量更加符合社会需要。全国有近一半学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在80%以上。部分省市积极开发对接国际水平的专业教学标准,如上海开发了52个国际水平的专业教学标准,并有24个已投入专业教学改革实践,使学生有机会获取具有国际水平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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