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附原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0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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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子发票推广工程

完善电子发票、电子会计档案等管理制度,建设国家及地方电子发票信息管理平台,形成电子发票信息库,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实现各级平台互联共享,依托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面向各类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推广电子发票应用,研究制定电子发票相关标准规范,鼓励、引导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发挥电子发票对电子商务的促进、引领和保障作用。推进电子会计档案管理。

推动部门: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档案局、发展改革委、国家标准委

6、跨境电子商务综合通关提速工程

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检验检疫、支付、追溯、税收等管理制度,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检验检疫、支付、追溯、税收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综合服务效率。

推动部门: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

7、电子商务物流效能优化工程

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制定并实施城市配送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车辆的便利通行。完善仓储建设标准体系,鼓励现代化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强偏远地区仓储设施建设。积极推动被监管人员生活物资电子商务和智能配送。

推动部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邮政局、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司法部

8、电子商务支付安全服务工程

鼓励和规范支付业务创新,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为电子商务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服务。建设支付标记创新服务平台(TSP),依托移动金融基础设施和城市移动金融安全可信服务管理系统,推进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实施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工程,建设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推动部门: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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