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方式
(一)配租房源面积标准
1.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单身居民可选一房一厅及单身公寓,两人及三人家庭可选两房一厅、一房一厅及单身公寓,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次房源所有户型。
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2.市级重点企事业单位配租面积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二)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入围名单的在册轮候家庭。其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或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认租家庭,在入围名单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其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第二序位: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候补入围名单的在册轮候家庭。其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或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认租家庭,在候补入围名单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其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第三序位: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递补名单的在册轮候家庭,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三)市级重点企事业单位配租规则
1.承租单位只能将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如下条件的人才及家庭人员:
(1)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未租住保障性住房,未正在领取人才安居购房或租房补贴;
(3)提交申请时人才应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保且缴纳单位与申请单位一致。
2.按照申请单位人才数量以及房源供需关系等因素,向市级重点企事业单位配租。分配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及坪山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公布。依上述规则配租,仍有剩余的房源,将结合通勤便利、就业生活等因素,面向其他有住房需求的单位配租。
配租程序
(一)房源认租
1.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在册轮候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公共租赁住房”—> “轮候配租”,网上确认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9:00-2017年10月27日18:00。2017年10月27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申请变更。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17年10月27日18:00。
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2.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市级重点企事业单位,填写《人才定向认租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7年10月27日18:00前,发送电子版至csjsj@psxq.gov.cn,并将纸质材料交至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37、38号窗口,未在上述时限前发送电子版并提交纸质资料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二)名单核查及公示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坪山区住房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认租人如需放弃本次认租,应当在公示期内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3151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3152~6302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6303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1.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具体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
2.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后的剩余房源,按照规则面向市级重点企事业单位配租并签订租赁合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网上看房
由于项目现场正在进行竣工查验等工作,出于安全原因此次配租不再安排现场看房。将采用网上看房的形式,通过实景拍摄,形成房源现场场景的三维模型,各选房家庭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即可对项目的周边环境、小区配套、样板房的室内格局和装修配置等情况进行浏览。网上看房指引将于选房前在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有需要的市民可登陆市住房保障署官方网站查询详细内容。或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37、38号窗口咨询,电话8453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