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20年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8-28 16:01
分享:

中商情报网讯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云南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继续改善,基本适应全省各族人民多层次健康需求,人均预期寿命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至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降至18/10万、7.5‰和9.5‰;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

“十三五”期间,云南医改主要任务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底,形成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核心,较完善的分级诊疗模式,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基本不出省、康复回基层”的目标。

重点支持连片特困地区、边境地区、人口大县、医疗卫生资源紧缺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流动。到2020年底,力争全省80%的城市实现“15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可及圈”,50%以上的农村实现“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可及圈”。

其次是,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县级医院提质达标工程,每个县重点建好1所县级中心医院,开展州市中心医院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每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至少1个重点科室,每个乡镇卫生院设有标准化的中医科和中药房,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

对于医务人员薪酬问题,规划提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人事、经营、分配等方面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制度,收支结余部分可按照40%左右的比例提取奖励基金,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简化个体行医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就地就近为基层群众服务。

建立完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政策体系。实行以县为单位的人员编制统筹管理制度,创新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办法,人员实行县乡统一招聘、管理、使用、培养.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实际的职称评定制度。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向基层倾斜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此外,云南医改规划提出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团队签约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服务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机制,调动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完善签约服务内涵,增强签约服务的吸引力,提高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水平,重点在签约服务内容、价格、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附件:云南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