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三五”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8-2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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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安徽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主要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1.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争取纳入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省份,集中破解制约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难题,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编办、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评价体系。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统计局等)

3.加快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构建提升创新效率和效益的知识产权导向机制。(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二)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效益。

1.培育高价值专利。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着力提升专利的创造质量、申请质量和代理质量。发挥专利奖标杆引领作用,完善专利质量评价标准,建立专利申请质量监管机制和诚信档案。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推动企业、高校院所和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集成创新,在主要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等)

2.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升商标权保护工作效能,为商标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新商标行政指导和服务监管方式,更加注重商标注册和品牌建设,提升企业运用商标制度能力,打造知名商标品牌,推进安徽品牌向中国品牌、世界品牌的转变。(牵头责任单位:省工商局,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等)

3.打造精品版权。全面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发挥版权社会服务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城市、单位、园区(基地)的引领作用,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版权企业,带动版权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文化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版权代理和版权经纪业务,促进版权产业和市场发展。(牵头责任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等)

4.加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种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创新,加大对植物新品种侵权的打击力度,推进植物新品种权交易和推广。充分发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的作用,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升级发展。(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质监局、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等)

(三)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

1.健全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层次鲜明、高效顺畅、功能齐备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运营机构发展。创新运营模式和服务产品,构建开放、多元、融合、共生、互利的知识产权运营生态系统。(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2.构建知识产权金融支撑体系。拓展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和信托业务,支持以知识产权出资入股。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促进企业“科技成本”有效转化为金融资本。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引导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投资。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包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基于众创、众包、众扶等新模式特点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加强专利价值分析与应用效果评价工作,加快专利价值分析标准化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质押的动态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险。(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省担保集团等)

3.加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面向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协同运用试点,建立订单式发明、投放式创新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合力保护、共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加大知识产权转化力度。(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4.推动军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深入贯彻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完善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强国防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民参军”机制创新和“军转民”开放创新,出台知识产权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国防专利享受普通专利的各种待遇。加大对国防专利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力度,加速成果转化。(牵头责任单位:省国防科工办,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四)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规制度。落实中央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研究制定“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法制办等)

2.依法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支持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审理机制,努力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全方位和系统有效的保护,维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稳定性、导向性、终局性和权威性。加强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优势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加强专利纠纷诉调对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统一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力度。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的查处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维权绩效管理。健全预警防范与快速维权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编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质监局等)

3.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提升预警防范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质监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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