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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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末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序号名称预期目标1主要农产品“三品”认证率55%2食品安全“四有两责”落实率100%3主要食品药品检验合格率96%以上(食品)

98%以上(药品)4食品药品监督抽检问题处置率100%5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100%6食品药品执法装备标准配置率100%7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率100%8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中专业人员占比70%以上9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率100%10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率70%以上(食品)

85%以上(药品)11国家和省食品安全市县101个

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建设

(一)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法规。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地方立法,推动制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修订《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促进与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相衔接的地方法规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相关地方性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的评估制度。加强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健全食品药品标准体系。立足地方特点,制定《浙江省小微食品生产经营通用卫生规范》和浙江特色食品、民俗食品、重点食品地方标准,加快构建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完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标准体系,制定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饮片标准,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鼓励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积极参与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制(修)订,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标准的宣传贯彻、推广应用和跟踪评价。

(三)推进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厘清省市县乡四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权,健全上下对应、权责一致、统一规范的监管执法体系。深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清单管理,完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产品分类裁量指南,健全执法办案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规范食品药品日常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的执法程序、工作规则和执法文书,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档案电子化。建立省级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市县分工负责、协同查处的联合执法办案机制,完善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建立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信息联合发布等行刑衔接机制,完善涉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鉴定和检验认定工作制度,规范涉案物品抽样、委托检验、鉴定评估等工作程序。加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力量建设,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巩固食品药品安全守护防线

(一)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强化风险监测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构建功能完备、标准统一、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风险监测平台。完善以问题为导向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构建企业自检、监管部门抽检、技术机构监测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线。推行食品药品质量和安全风险自查承诺制,落实企业风险监测的主体责任。统一制订实施监督抽检方案,合理划分各级监管部门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和检验检测项目,充分利用快速检验初筛结果,提高监督抽检靶向性和覆盖面,提升监督抽检效能。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运用,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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