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3-2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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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防控结合,提升核安保水平

提高核设施安保水平。开展核电厂出入口控制、监控视频系统、低空飞行物及海面探测等实物保护系统改造。提高核电厂网络安全水平,对核电厂网络威胁进行评估和风险分析,合理配置工具,建立和强化核电厂防范网络攻击、数据操纵或篡改的能力。开展研究堆周界围墙、视频监控系统、控制区铁丝网等改造。对核燃料循环设施构筑围栏,升级现有的保密技防或监控系统。对重点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开展实物保护能力建设,整体提升实物保护水平。

提高核技术利用安保水平。发布《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要求》,升级改造国家放射源集中贮存库和省级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保系统。完成部分地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废旧放射源库的清库工作。

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不断完善核进出口管制体系,加强核两用品出口管制,积极打击核走私活动。加强信息共享,提高边境核辐射探测和处置能力,加强进出境口岸放射性物品检测。推广减少高浓铀合作模式,研究推进高浓铀微堆改造,协助相关国家改造高浓铀微堆,推广使用低浓铀。

(八)常备不懈,加强核与辐射应急响应

完善应急预案和指挥体系。适时修订《国家核应急预案》和各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国家其他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发布《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动态管理各级核应急预案,完善核应急预案执行程序,对各级核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优化核应急专网,实现国家核应急响应(指挥)中心与相关部门和各级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加强应急信息交流和共享。完善监管部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平台建设,整合集成指挥、监测、协调、信息报送等功能。完善重点省份和涉核集团公司(院)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强有关省份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联合指挥所)以及核应急机动指挥平台建设。

强化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体系。完成国家核应急救援队组建,加强救援队能力建设,研发应急救援设备,具备执行重特大核事故处置任务的能力。完成国家核事故应急支援基地和核电集团核事故场内应急支援队伍建设。加强重点省份核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成适合本区域的核应急救援体系。开展重点地区核与辐射应急能力建设,具备有效应对突发核污染事件的预警、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核设施营运单位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实施国家核应急大数据战略,建立完善核应急资源管理等数据系统。“十三五”末完成各核电集团公司层面核应急资源储备。加强核应急各专业技术支持中心能力建设,完17善工作机制,开展协同演练。省级核应急组织和核设施营运单位完善核应急技术支持手段。

加强应急演习和培训。突出实战,适时组织实施“神盾”系列国家核应急联合演习,加强核应急技术支持力量协同演习,开展军地联合应急监测演练,完善演习评估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国家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习,“十三五”时期完成各省(区、市)综合性辐射应急演习任务,各省(区、市)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演习。完善国家核应急管理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指挥决策层参加应急管理培训,加强对各级核应急组织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国家级核应急培训基地建设。

(九)创新驱动,推进核安全科技研发

推进重大专项核安全科研实施。充分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能开发科研及退役治理专项等现有科研资金及渠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核安全科技研发平台,继续推进一批核安全技术研发,并取得突破。

推进核安全重点技术研发。按照夯实基础、突破瓶颈、提升水平、拓展领先的总体思路,针对“十三五”期间需要重点关注的12个领域,推动技术研发。开展严重事故分析研究、设备材料老化评估及运行许可证延续关键技术研究、风险指引型核安全监管技术研究、新型反应堆安全评价验证研究、安全分析软件研发、非能动安全技术研究、数字化仪控系统失效模式和可靠性研究、核电厂网络安全研究、内陆核电安全技术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研究、应急去污洗消技术研究、放射性废物中等深度和近地表处置技术研究、高放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研究。推动科研成果的工程应18用,为提升我国核安全整体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十)提升能力,推进核安全监管现代化建设

不断提高审评技术能力。全面建成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在堆芯及事故分析、概率安全分析、力学计算、临界安全分析、辐射防护计算、厂址选择、环境影响评价及应急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校核计算能力。开展压水堆非能动安全系统性能验证,核安全设备、管道系统力学分析验证,数字化仪控系统验证,放射性废物安全验证。推进标准化审评方式,优化核电项目及新型核能技术安全审评,完善审评方法。

完善监督监控能力。强化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能力建设,改善监督站业务用房、现场检查和执法技术装备。加大概率安全分析技术成果应用,研究并试点开展风险指引型监督检查。统一各类核设施、铀矿冶设施从业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统计标准,实现归口化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剂量管理系统。建设全国放射性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涵盖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核安全设备等要素在内的经验反馈信息平台,完善相关数据库,强化运行、建造事件反馈和信息经验共享。

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完善国家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推进国控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完善海洋辐射监测网络,强化核电厂放射性流出物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监测。开展中央本级辐射监测能力建设,系统提升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辐射监测水平,强化中央本级技术支持单位辐射监测能力。推进快速应急监测系统建设,全国所有地级市具备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强化核设施外围环境监督性监测,提升监督性监测系统19整体配置与性能。完善省级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依法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实验室计量认证工作,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全部通过辐射监测能力评估和计量认证,加强重点地市级区域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国家、省、区域辐射监测数据实现网络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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