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负责人就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答记者问(附全文+方案原文)
来源:环保|减排|节能 发布日期:2017-01-0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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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作方案》对完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主要是完善节能减排价格收费政策、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体系。一是完善节能减排价格收费政策。主要是加快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督促各地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严格落实水泥、电解铝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清理地方违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完善居民阶梯电价(煤改电除外),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气价(煤改气除外)、水价制度。完善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加强运行监管。鼓励各地制定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研究扩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排污费征收范围。实施环境保护费改税,推进开征环境保护税。落实污水处理费政策,完善排污权交易价格体系。加大垃圾处理费收缴力度,提高收缴率。二是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主要是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推广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化石能源补贴。对节能减排工作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予以奖励。落实支持节能减排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政策。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扩大征收范围。继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健全绿色金融体系。主要是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健全市场化绿色信贷担保机制,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支持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和节能项目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推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研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鼓励绿色信贷资产、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证券化。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动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

问:《工作方案》中有哪些重点推广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

答:《工作方案》提出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一是健全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建立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研究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发展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二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开展“一站式”综合服务。取消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制度,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行绿色债券。三是健全绿色标识认证体系。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开展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完善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标识和认证,逐步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开展能效、水效、环保领跑者引领行动。四是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在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环境公用设施建设与运行、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领域推行第三方治理。强化对第三方治理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鼓励各地设立第三方治理项目引导基金,开展第三方治理试点,建立以效付费机制。五是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建设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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