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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发文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打造全国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集聚总部基地

发布日期: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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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冷链物流(ColdChainLogistics)一般指冷藏冷冻类食品在生产、贮藏运输、销售,到消费前的各个环节中始终处于规定的温控环境下,以保证食品质量,减少食品损耗的一项系统工程。它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制冷技术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是以冷冻工艺学为基础、以制冷技术为手段的温控物流过程。

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创建1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新建和改造提升50个田头市场、450个村级仓储保鲜设施,果蔬、肉类和水产品的综合冷链流通率达到50%左右,冷库容量达到300万立方米,冷链运输车辆达到900辆,国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达到10个以上,建成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相匹配、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将济南市打造成为全国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集聚总部基地。

《意见》从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节点布局、完善农产品上行冷链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下行冷链物流体系、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装备与技术升级、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创新发展等六方面提出措施。

附:关于加快全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发展经营企业化的原则,紧紧围绕保供给、减损耗、降成本、强产业、惠民生的目标要求,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以盘活冷链物流资源、优化节点布局为主线,以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产品集散区为重点,通过实施城乡冷链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农产品流通损耗、降低冷链物流成本,构建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实现冷链物流发展同农业特色产能目标、市场需求和产业绩效高度匹配,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到2025年,创建1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新建和改造提升50个田头市场、450个村级仓储保鲜设施,果蔬、肉类和水产品的综合冷链流通率达到50%左右,冷库容量达到300万立方米,冷链运输车辆达到900辆,国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达到10个以上,建成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相匹配、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集聚总部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节点布局。

1.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在主要农产品产地与集散市场,依托我市重点冷链物流园区,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突出引领性和创新性,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企业。重点配备冷藏保鲜库、冷链央厨和净菜加工生产设施,打造具有数据保障的安全和温控双追溯监控体系,提高农产品冷链储输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泉城海关、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以下将“各区县政府及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统称各区县政府)

2.完善田头市场冷链物流设施。围绕农产品生产重点镇(街道),提升25个、新建25个田头市场,配备农产品预冷、分拣包装、保鲜、冷藏冷冻及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提升冷链储运效率。重点升级改造刁镇、济北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设施,规划建设市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济西农场、济南家家悦商河智慧物流园、济南东部供应链物流港等冷链物流基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政府)

3.布局村级仓储保鲜设施。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生鲜农产品主产区内选择450个重点村,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建设村级仓储保鲜保活设施,布局贮藏窖、冷藏库、预冷库,采用移动式快速预冷设备,配备农产品商品化设施设备,解决冷链物流“最先一公里”问题。(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政府)

(二)完善农产品上行冷链物流体系。

1.完善果蔬冷链物流体系。依托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商河县等瓜菜区,历城区、市南部山区、平阴县、商河县等水果花卉种植区,以及“泉水人家”公用品牌伞下产品产区,配套建设冷藏冷气库,完善冷链加工配送装备,形成特色瓜、菜、果、花等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减少采后损耗。(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政府)

2.健全禽肉冷链物流体系。依托长清区、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济阳区、商河县、平阴县等肉禽养殖区,推广应用活禽宰杀温控供应链模式,保证宰杀、流通、消费环节的冷链数据全程可追溯,建立家禽产品冷链产、储、运、销保供体系,保障供给质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政府)

3.优化水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鼓励水产品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深度供应链合作关系,推动章丘区等地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推进长清区、济阳区等水产品主产区建设冷链物流基地,完善超低温储藏、运输、包装和加工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各区县政府)

(三)健全农产品下行冷链物流体系。

1.完善生鲜农产品下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依托市场专业主体,引导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加强生鲜投递柜、社区配送站等末端节点建设,推广冷藏箱、箱体蓄冷等配送设备和技术,疏通“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2.优化城市冷链配送车辆配置。推广应用微型冷链物流车、多温层冷藏车,重点拓展菜篮子直通车配送功能。引导配送车辆配备导航定位系统、车厢温度感应系统,实现运行监控数据与物流行业综合信息技术平台、品牌农产品供应链双追溯信息互联平台有效对接。开展冷链配送车辆标识化管理,规范冷链配送车辆标识准入和年度审验机制。(牵头单位:市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3.创新农产品下行冷链物流运营模式。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发展“连锁+冷链配送”“网络化冷库+生鲜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冷链央厨+食材冷链配送”等物流模式,探索多温共配模式,推动冷链物流配送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四)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

1.建设物流行业综合信息技术平台。将全市物流供应链企业涉及数据全部纳入物流行业综合信息技术平台,加快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导航定位、物联网、蓝光存储等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优化配置冷链物流资源。(牵头单位:市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政府)

2.构建品牌农产品供应链双追溯信息互联平台。依托优势农产品电商运营主体和相关物流平台技术资源,优先将高商品化率生鲜农产品纳入双追溯范围,结合智慧农业产前产中管控,确保产中数据化、生产包装标准化、运输过程安全追溯化,实现“双追溯双管控”贯通检测、认证、预警、评估、追溯、标准化等全链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政府)

3.加强仓储保鲜设施信息采集。对建设规模500吨以上的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配备信息采集监测传输设备,实现建设主体与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双向信息流动和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政府)

(五)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装备与技术升级。

1.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能源。发挥科研机构和冷链装备企业优势,加快多温区智能化集装箱、蓄冷保温箱等新技术以及高效预冷、速冻设备等低耗能装备的应用研发,加强温控供应链集成技术研究。应用蓄冷技术、保鲜技术、自然能源技术和智慧农业技术,建设满足农产品采摘后冷藏保鲜的蓄能设施,实现全年室内恒温保鲜,有效解决源头冷链能源供给问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政府)

2.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引导科研机构、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制定农产品冷链物流领域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鼓励制定技术指标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对取得现实成效的,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相关标准的宣贯推广。(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六)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创新发展。

1.加快培育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示范带动的原则,鼓励多元化投资进入冷链物流市场,培育一批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第三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鼓励具有先进技术的冷链物流服务商在我市设立总部基地或分支机构。鼓励企业在产地、销地建设低温保鲜设施,推进源头低温控制、冷链运输和低温销售,实现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冷链物流高效对接。(牵头单位:市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2.推进冷链转运衔接发展多式联运。加强公铁联运、铁水联运、陆空联运等设施建设,打造以“干线运输+区域分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多式联运网络。支持济南欧亚班列实施冷链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试点开行农产品冷链班列,支持多式联运企业探索高铁冷链新模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工作专班,明确各方责任,协同推进工作。各区县政府要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强化规划引领,制定具体方案,创新工作举措,分解落实责任。

(二)加大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物流企业主体,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补充济南市加快物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字〔2017〕68号)规定予以奖补。市财政每年从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30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大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企业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冷链装备设备配置、信息平台建设和标准制定等。其中,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在落实中央财政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单个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设备不超过总投资的10%、总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叠加补贴。鼓励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应担尽担”。发挥全市物流产业发展基金作用,通过股权融资、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存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等多种方式缓解物流企业资金困难。

(三)强化政策支持。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农产品保鲜存储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对需集中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田头市场,优先协调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积极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简化冷链物流企业审批手续,支持冷藏运输车辆跨区域加盟,在车辆审验、车辆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

(四)完善监管机制。对冷链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实施包容审慎精准监管,加强冷链物流行业综合管理,建立冷链物流质量监控体系,利用好品牌农产品供应链双追溯信息互联平台,形成部门监督、公众监督、齐抓共促的管控态势。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