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思维造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风险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10-13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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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免税,公司存在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1、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本公司及子公司得到(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图书零售及批发环节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子公司得到(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适用该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思维造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及2020年1-3月适用该项税收优惠。如果公司享受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取消,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不利影响。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2017年10月25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取得GR201711003404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0年6月本公司已提交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复审,预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0年1-3月使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得到(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取得GR201812001201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3月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得到(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享受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天津思维造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9年及2020年1-3月适用该项税收优惠。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思维造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优视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3月适用该项税收优惠。如果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取消,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分别为751.64万元、879.45万元、1,221.44万元、195.93万元,占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65%、14.95%、10.02%、10.93%。如若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取消,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六、法律风险

(一)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从事的终身教育业务,是互联网信息技术行业、文化传播行业和教育行业交叉形成的细分行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受到与经营资质相关的处罚,也未发生前述经营资质到期后未能续期的情形。尽管如此,仍不排除未来可能由于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相关资质要求提高等因素使公司及其子公司出现相关经营资质被暂停、无法持续或及时获得、需要增加有关支出以持续满足资质条件等情形,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数字内容遭受盗版侵权的风险

版权对于终身教育行业的影响至关重要,是终身教育行业企业的竞争壁垒之一,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上仍然存在以盗版方式取得并传播终身教育内容的情况,侵犯版权所有者和合法授权方的利益,破坏行业生态。由于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主要收入来源为提供终身教育内容服务,盗版侵权行为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销售收入,对其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我国近年来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侵权行为方面已经取得了进步,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和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均明显加强,盗版侵权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然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数字内容版权保护面临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现阶段,公司利用或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如果公司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业务经营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的终身教育业务的数字内容来源于签约个人作者、出版社或其他机构。公司已建立了一套版权管理流程,在与合作方合作的过程中对取得使用权的数字版权权属进行确认,最大程度地避免版权纠纷事件的发生。但由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所需使用的内容体量庞大,对于其中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公司无法进行绝对严格的确认,因此不排除第三方指控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主要经营场所系向第三方租赁且未予备案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均为向第三方租赁取得,并主要用于公司日常办公。该等租赁房产的租赁合同目前处于正常履约中,但不排除租赁期间因偶发性因素导致租赁提前终止或无法续约而使公司产生额外的费用支出,或对公司业务短期内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公司现有租赁物业均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报告期内,公司未因前述情况受到行政处罚、承担罚款损失或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同时,即使公司因该等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登记而受到罚款,或因出租方原因导致该等租赁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也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是,不排除公司未来因前述原因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若未来公司或其子公司需承担罚款或需搬迁办公场地,可能会使公司遭受一定损失。

(五)品牌形象受损风险

“得到”App自上线以来,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创造了稳定的用户群体,“得到”App的品牌以及公司拥有的相关商标、标识,是公司赢得市场的关键因素之一。由于终身教育行业竞争目前处于国内品牌不断发掘市场、努力扩张的阶段,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并提升“得到”App的品牌形象,或“得到”App品牌形象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遭受到不可预见的损毁或侵犯,将会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八、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等因素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是基于当前的行业市场环境、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容量的判断,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发展规划以及公司经营状况进行测算的,虽然公司在决策过程中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审慎分析,但如果市场外部环境发生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变化,使得募投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不一致,将会导致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水平,从而对募投项目的整体投资回报产生不利影响。

(三)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线下知识服务业务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持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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