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柴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主要存在风险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7-3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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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存在的风险

(一)行业风险

(1)新能源发展对发动机产业替代的风险

受各种鼓励推广政策影响,新能源技术得到了高速发展,并在叉车领域推广应用。2016年,工信部装备工业司授权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发布的《工程机械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将锂电池、燃料电池驱动的叉车列为重点产品。我国叉车销售中电动叉车占比从2015年的37%左右上升到2019年的49%。叉车用柴油发动机是公司销量最大的产品,因此,新能源技术的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环境,新能源在叉车领域对传统柴油发动机产生较大的冲击。

如未来因技术更新超出预期使得新能源叉车快速替代内燃叉车,公司研发水平不能跟上产业变革的步伐带来的公司产品销量下降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农机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柴油发动机主要为中马力段农机配套。国家对农机实施购置补贴政策,近年来国家补贴向购置中大农机倾斜。每年农机补贴金额、补贴产品型号、补贴发放时间等补贴政策的变化均会对公司下游农机主机厂客户的收入和货款回收产生重大影响,主机厂会根据补贴政策的变化调整向本公司在内的配件生产商的采购政策。虽然本公司产品不直接享受国家农机补贴政策,但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变化会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非道路领域排放标准的升级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行业内主要企业都加大产品的研发及市场开拓力度,同时部分柴油机云内动力、全柴动力等生产企业加大了非道路领域的业务布局,非道路用柴油机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目前,公司工程机械用柴油机市场占有率为22%左右。如果公司在未来不能及时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市场销售开拓力度并努力扩大市场份额,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行业标准变化的风险

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2月20日对国四排放实施时间征求意见,提出于2020年底开始实施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函,提出“自2020年12月1日起,凡不满足本标准第四阶段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生产、进口、销售;不满足本标准第四阶段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投入使用。”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的全面实施,对于柴油机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目前已掌握柴油机领域关键技术,并开发出多款符合非道路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机型,但是如果后续公司生产工艺不能得到及时优化,技术水平无法得到全面革新,非道路国四及以上机型无法持续开发并升级,将会对公司目前非道路用柴油机领域的市场地位形成冲击,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于非道路用柴油机及其相关配件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下游客户为叉车、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行业,拖拉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行业中的主机厂商。工程机械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如果宏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将会拉动对相关机械的需求,从而有力带动非道路用柴油机的销量;反之则有可能对非道路用柴油机的销量产生消极影响。

因此公司业务盈利情况与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若宏观经济疲软,导致公司下游行业和主要客户的需求大幅减少,将会对本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影响公司产品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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