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28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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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湖北省社会办医规模进一步扩大,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9万张左右,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的25%左右,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干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医疗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发办〔2017〕44号)精神,激发我省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坚定不移深化医改,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并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增强市场活力,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推进,需求引领、供给升级,放宽准入、优化服务,严格监管、有序发展,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全省社会办医规模进一步扩大,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9万张左右,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的25%左右,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干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医疗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二、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

(三)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的全科诊所,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技术支持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丰富和充实签约服务内容,以诊所为平台,以二级以上医院为技术支撑,积极构建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关系,主动纳入医疗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物价局、湖北保监局)

(四)大力发展多样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精神病医院等医疗机构,提供多样化健康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医疗床位增长空间大的区域以及新城区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医疗机构。(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五)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在眼科、骨科、口腔科、妇产科、儿科、肿瘤科、精神科、医疗美容科等专科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鼓励投资者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举办有专科优势的大型综合医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建立共享医疗模式,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资源共享。(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方便快捷的就医流程,营造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远程会诊、专人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个性化的增值、辅助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提供特色诊疗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智慧医疗,开展网上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健康管理等服务。(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七)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支持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等机构做大做强,实现跨区域连锁经营、规模发展。支持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相对集中设置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机构,打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医药服务区域。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旅游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八)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稳妥有序推动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等服务发展。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前沿医疗课题协作和技术攻关,促进成果共享。推动经依法依规批准的新型个体化生物治疗产品标准化规范化应用。鼓励优势企业开展医疗器械产品自主研发设计、专业化制造和配套服务。加强高性能医疗器械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持续推动成熟可靠的前沿医疗技术进入临床应用的转化机制建设。(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老年护理服务或在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病科,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促进医疗与旅游融合,推进特色高端医疗、中医药服务、生态养生、温泉疗养等形态的养生旅游发展,建设一批医药型、山水型养生休闲、疗养康复基地,打造若干个健康旅游小镇和若干条健康养生精品旅游线路。推动互联网与健康融合,发展智慧健康产业,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开发移动医疗、视讯医疗、远程照护、健康监测、智能服药等家庭健康信息产品。支持研发健康医疗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可穿戴设备等“湖北制造”。促进体育与医疗融合,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医结合健康管理机构,鼓励健身休闲运动企业走特色化发展的道路。(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委、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探索发展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发展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身休闲运动、智慧健康、医疗(康复)器械、健康食品医药六大产业。坚持合理定位、科学规划,在土地规划、市政配套、机构准入、人才引进、执业环境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倾斜,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打造健康服务产业集群。积极探索健康服务与医药研发制造、医学教育相协同的集聚模式。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企业在产业集聚中的主体作用,统筹好各集聚区的差异化发展,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配套支持。坚决避免脱离实际、一哄而上、盲目重复建设,杜绝简单园区建设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委、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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