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0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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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服务完善。力争新增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市级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总部机构10家,新增证券、期货、基金法人和市级分支机构20家,新增保险法人、功能性总部和市级分支机构10家,其中新增外资金融机构及外资参股的金融机构10家。到2020年,各类金融机构达到1300家,初步形成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各类金融结算总额超过5万亿元(含离岸结算、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国公司总部结算、跨境电子商务结算、金融要素市场结算),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4.服务提档升级。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领域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化转变。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提高国际化水平。积极探索重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的服务业合作新模式。面向社会资本扩大市场准入,对服务业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力发展新兴金融服务业、离岸服务外包、大健康服务业、国际物流及城乡配送、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2020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超过60%,形成一批各具特色、业态多样、功能完善的新兴服务业集聚区和产业集群。

5.高端产业聚集。引进培育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高端交通装备等新兴产业集群,力争2020年新兴产业销售收入突破5000亿元。全面构建起以研发服务、工业设计、品牌营销、商务咨询等为主的专业服务体系;引进或共建国(境)外研发机构80个以上、国内知名研发机构10个以上;建成2个国家级、15个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引进一批国际知名会计、审计、法律、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打造商务咨询服务产业集群。

(二)发展方向。

1.聚焦产业发展。注重产业集聚发展与业态创新相结合,增量引入与存量提升并重。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注重产业链分工延伸及业态创新,发挥创新引领作用。依托制度创新,集聚增量新兴产业,促进存量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2.集聚市场主体。注重总部经济与平台经济发展相结合,外资与内资企业并重。吸引国内外各类总部型功能性机构集聚,发挥总部经济的辐射带动效应。打造大宗商品交易、保税展示交易、跨境电子商务等各类功能性平台,发挥平台经济的资源整合效应。扩大对外开放,吸引高质量外资。激发内资发展活力,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拓展全球业务搭建新平台。

3.拓展产业功能。货物贸易升级与服务贸易拓展相结合,通过产业升级带动出口贸易升级,强化进口功能和转口贸易功能,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在岸业务创新与离岸业务发展并重,打造融入全球价值链的离岸服务功能,注重在岸与离岸联动,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4.形成辐射效应。产业链条延伸与功能集聚辐射相结合,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带头开放、带动开放,实现产业集聚与转型升级,内外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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