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能源局《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23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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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学优化电网建设

(四)加强电源与电网协调发展。

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在确定电源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过程中,组织相关方确定电力消纳市场、送电方向,同步制定接入电网方案,明确建设时序。根据不同发电类型和电网工程建设工期等,合理安排电源及配套电网项目的核准建设进度,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投产,避免投资浪费。

(五)加强电网建设。

加强新能源开发重点地区电网建设,解决送出受限问题。落实《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输电通道,“十三五”期间,跨省跨区通道新增19条,新增输电能力1.3亿千瓦,消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约7000万千瓦。进一步完善区域输电网主网架,促进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

开展配电网建设改造,推动智能电网建设,满足分布式电源接入需要,全面构建现代配电系统。按照差异化需求,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高压配电网“N-1”通过率,加强中压配电网线路联络率,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

(六)增强受端电网适应性。

开展专项技术攻关,发展微电网等可中断负荷,解决远距离、大容量跨区直流输电闭锁故障影响受端安全稳定运行问题,提升受端电网适应能力,满足受端电网供电可靠性。

四、提升电力用户侧灵活性

(七)发展各类灵活性用电负荷。

推进售电侧改革,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应。开展智能小区、智能园区等电力需求响应及用户互动工程示范。开展能效电厂试点。鼓励各类高耗能企业改善工艺和生产流程,为系统提供可中断负荷、可控负荷等辅助服务。全面推进电能替代,到2020年,电能替代电量达到4500亿千瓦时,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上升至27%。在新能源富集地区,重点发展热泵技术供热、蓄热式电锅炉等灵活用电负荷,鼓励可中断式电制氢、电转气等相关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八)提高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探索利用电动汽车储能作用,提高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和协同控制能力,加强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电网等技术融合,通过“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同步构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提升充电服务化水平。

五、加强电网调度的灵活性

(九)提高电网调度智能水平。

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优化开机方式,确定合理备用率。开展风电和太阳能超短期高精度功率预测、高渗透率新能源接入电网运行控制等专题研究,提高新能源发电参与日内电力平衡比例。实施风光功率预测考核,将风电、光伏等发电机组纳入电力辅助服务管理,承担相应辅助服务费用,实现省级及以上的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机组全覆盖。国家能源局批复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改革试点地区,按照批复方案推进执行。完善日内发电计划滚动调整机制,调度机构根据风光短期和超短期功率预测信息,动态调整各类调节电源的发电计划以及跨省跨区联络线输送功率。

探索电力热力联合智能调度机制,在调度机构建立热电厂电力热力负荷实时监测系统,并根据实际热力负荷需求确定机组发电曲线。研究制定储热装置、电热锅炉等灵活热源接入后的智能调度机制。

(十)发挥区域电网调节作用。

建立常规电源发电计划灵活调整机制,各区域电网内共享调峰和备用资源。研究在区域电网优化开机方式,提升新能源发电空间。在新能源送出受限地区,开展动态输电容量应用专题研究。

(十一)提高跨区通道输送新能源比重。

优化在运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运行方式。调整和放缓配套火电建设的跨区输电通道,富余容量优先安排新能源外送,力争“十三五”期间,“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跨区消纳4000万千瓦以上。水电和风电输电通道同时送入的受端省份,应研究水电和风电通道送电曲线协调配合方式,充分发挥风电和水电的互补效益,增加风电通道中风电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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