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2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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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挥财税政策作用。优化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结构,完善和落实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涉农专项贴息等政策,对涉农保险、融资性担保、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给予财政支持。推动各区县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和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财政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农委、市中小企业局、市扶贫办、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保监局)

(四)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推进“政银担”合作,加大财政支持,完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发挥再担保公司作用,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政府转贷资金作用,探索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补偿分担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保监局、市金融办)

(五)加强金融知识公众教育。健全覆盖全市主要乡镇(街道)的金融知识宣传阵地,督促金融机构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金融公众教育,推动大中小学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开展金融知识扫盲工程,强化金融案件高发领域风险宣传,加强金融消费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责任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市金融办、市教委)

(六)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对理财产品、信用卡、代理保险等销售行为的合规管理,发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分类处置工作,畅通消费争议解决渠道,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金融广告治理,有效防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切实落实监督管理部门对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等职责,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不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

六、强化组织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金融办、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总牵头,有关责任单位参与,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协调机制。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金融机构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协调配合,扎实推进。

(二)健全监测评估。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设计形成包括普惠金融可得情况、使用情况、服务质量的统计指标体系,逐年分解任务。加快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

(三)强化检查督促。各区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全市普惠金融发展的检查督促工作,及时将新情况、新问题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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