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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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十七)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政策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加强建筑行业高端人才、产业化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与引进。鼓励对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落户、购租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予以支持。完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对在技术创新、工程质量创优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企业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充分依托施工现场资源,开展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专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和社会团体等力量参与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建立起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建筑工人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和完善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发展一批建设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鼓励建筑业特级企业、具备条件的一级总承包企业组织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八)深化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构建主体多元化、运营市场化、结构多样化、队伍产业化的新型建筑用工体系,引导施工承包企业自有骨干技术工人。积极发展专业作业企业,推动和引导有一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以作业为主的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实施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在建筑行业就业创业。鼓励建筑施工承包企业与专业作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提升专业作业能力。发挥建筑劳务基地作用,将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鼓励建筑业劳务企业参与农村村民建房。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开展建筑工匠技能大赛,建设有我省特色的建筑工匠队伍。(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十九)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建立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制度,健全从业情况和工资支付记录,用工单位要与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加快推行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制度,到2020年,实现开工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比例达90%以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基本实现全覆盖。严厉查处欠薪行为,将存在拖欠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逐步提高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推进企业依法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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