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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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品质工程建设,到2020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第一责任,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逐步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溯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新型建造方式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完善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方式的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加大抽查抽测力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作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一)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坚持质量第一价值导向,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建设百年工程。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加快推进质量标准化管理,推行工程质量评价。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加强检测机构管理,建立健全检测机构和人员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行为。推行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制度试点,由监理单位定期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报告项目质量情况。完善工程质量保证机制,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建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出台和落实优质优价、优质优先奖励政策,引导企业自觉提高工程质量,鼓励企业争创“天府杯”“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奖,打造四川工程质量品牌。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追究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总体水平。加快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危险性风险源识别和管控机制,健全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常态机制。加大对封闭式管理园区和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大力推进标准化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持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噪音防治,做好建筑工程机械排气污染控制工作,实现绿色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严厉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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