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大力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2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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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日,江西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力争到2020年,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全省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应有1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站(点)。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扩大老年教育供给,满足老年人的精神和文化需求,促进老年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人受教育机会,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战略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选择,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江西篇章,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省老年教育资源供给能力不足,办学体系不够完善,管理体制不够顺畅。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大力发展老年教育,补齐老年教育这个终身教育体系中的短板,努力让更多的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为关键,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二)主要目标。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法规制度逐步健全,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平等参与、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参与举办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力争到2020年,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全省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应有1所老年大学,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的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站(点)。

三、完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

(三)建立老年教育组织机构。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市、县(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牵头,组织、老干部、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民政、体育、老龄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部门(单位)、行业或企业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继续按原有体制管理和运行。老年教育工作要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

(四)统筹老年教育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教育“十三五”规划,统筹老年教育的具体组织实施,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提出落实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编制规划、制定政策、指导监督,共同推进老年教育发展。要进一步发挥好已有的老年教育组织、老年大学协会以及基层老年协会在推进老年教育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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