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32.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服务市场监管体系。相关行业部门要统筹事业产业发展,强化全行业监管服务,把引导社会力量进入本领域作为重要职能工作,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总结成功经验和案例,制定推广方案。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价格等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领域服务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强化相关产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价格违法行为等。
33.建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以违规违法行为、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用状况、服务质量检查结果、顾客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为重点,实施监管信息常态化披露。
34.建立健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客观、及时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其中涉及企业的相关记录同步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限期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35.积极培育和发展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完善和提升行业服务标准,发布高标准的服务信息指引,开展行业服务承诺活动,组织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第三方服务信用评级。
36.建立完善社会领域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在文化、体育、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基础上,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开展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加强产业融合发展统计、核算和分析。
3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积极宣传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典型,提升社会认可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人民政府重要决策布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监管服务,合理引导预期,着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1 | 制定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 | 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 | 国家相关部门意见出台后6个月内 |
2 | 分别制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设置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市州出台实施细则 | 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 国家相关部门意见出台后6个月内 |
3 | 完善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 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 国家相关部门意见出台后6个月内 |
4 | 修订完善养老设施相关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 | 国家相关部门意见出台后6个月内 |
5 | 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 | 省民政厅、省发改委 | 本文件发布后6个月内 |
6 | 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 | 省文化厅 | 本文件发布后6个月内 |
7 | 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的准入意见 | 省文化厅、省文物局 | 国家相关部门意见出台后6个月内 |
8 | 落实国家图书制作与出版分开的改革试点扩大方案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国家相关部门意见出台后6个月内 |
9 | 制定体育赛事举办流程指导方案 | 省体育局 | 国家相关部门意见出台后6个月内 |
10 | 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保费用 | 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 | 本文件发布后6个月内 |
11 | 改革医师执业注册办法 | 省卫生计生委 | 本文件发布后6个月内 |
12 | 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持续推进 |
13 | 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 省发改委 | 国家相关部门意见出台后6个月内 |
14 | 开展社会领域PPP项目示范 | 省财政厅 | 持续推进 |
15 | 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 省财政厅 | 持续推进 |
16 | 贯彻落实《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 |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 | 国家相关部门意见出台后6个月内 |
17 |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融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服务快速通道 | 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工商局、湖南银监局 | 持续推进 |
18 | 探索允许营利性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 | 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19 | 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 | 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20 | 制定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依法评估并合理确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公共服务项目的出让底价 | 省国土资源厅 | 持续推进 |
21 | 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 | 省教育厅 | 本文件发布后6个月内 |
22 | 全面落实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税收政策,建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税收政策效应分析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23 | 制定医养结合管理和服务规范 | 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 | 本文件发布后6个月内 |
24 | 制定城市马拉松办赛指南、户外徒步组织规范 | 省体育局 | 本文件发布后6个月内 |
25 | 制定湖南省自驾车旅游发展规划、汽车露营活动指南 | 省旅发委 | 本文件发布后6个月内 |
26 | 制定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和利用指南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发委、省文化厅、省文物局 | 本文件发布后6个月内 |
27 | 实施文化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建设“锦绣潇湘”品牌全域旅游基地 | 省旅发委 | 持续推进 |
28 | 制定体育医疗康复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 省体育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 | 本文件发布后6个月内 |
29 | 探索建立服务市场监管体系 | 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 | 本文件发布后6个月内 |
30 | 建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 |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 持续推进 |
31 | 建立健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 省发改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 持续推进 |
32 | 建立完善社会领域产业统计监测制度 | 省统计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旅发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 | 本文件发布后6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