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13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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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目标

——产业布局更趋合理。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持续推进,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打造一批化工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形成若干个世界一流水平的石化产业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全面启动,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行业绿色改造深入推进,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大的落后石化产品比重逐步下降,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石化产品比重持续提升、自给率不断提高,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

——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在创新引领、绿色低碳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突破一批绿色制造、末端治理、能量系统优化等核心技术瓶颈,组建一批创新平台、战略联盟、示范基地,实现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绿色标准持续完善。石化产业绿色发展标准初步建立,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标准制定并实施,绿色评价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树立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绿色标杆园区和企业。

上述目标的实现,将推动石化产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持续下降,“三废”处置、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升。重大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及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五、重点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布局

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优化石化产业布局,建设化工类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沿海地区,适时在地域空间相对独立、安全防护纵深广阔的孤岛、半岛、废弃盐田规划布局大型石油化工产业基地。深化国际产业合作,完善陆海能源进口通道配套的石化项目布局,打造面向世界的产业平台。以石油化工产品能力补充为重点,结合大型煤炭基地开发,采取产业园区化、装置大型化、产品多元化的方式,规划布局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充分利用资源型城市煤炭开发、技术人才和市场需求等条件,开展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规范化工园区发展

按照《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考虑国家、区域石化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结合区域内产业特色,统筹各化工园区发展定位,逐步完善化工园区产业升级与退出机制,优化调整化工园区布局。新建化工项目须进入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推动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实现“三废”治理由企业分散治理向园区集中治理转变。规范化工园区发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需符合产业政策、行业规范和绿色发展等要求。开展智慧化工园区建设,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园区智能管理平台,实现信息交互与共享。

推动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新建园区和改扩建园区要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制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或者在总体规划中设置循环经济篇章。现有园区要积极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企业间、产业间的循环链接,增强资源能源等物质流管理和环境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围绕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和改善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鼓励长江经济带相关地区和京津冀地区的化工园区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

(三)加快行业升级改造

依法依规淘汰能耗和排放不达标、本质安全水平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一律不得转移。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从基础设计至生产运营阶段,全流程推动工艺、技术和装备不断升级进步,加强企业精益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实现末端治理向源头减排转变。采用先进节能、节水技术,开展节能、节水改造,提升行业能效水平,减少行业废水排放。采用废气、二氧化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减少废气、二氧化碳和固体废弃物排放。鼓励沿海石化企业优先采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技术,减少常规水源消耗。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升级改造,实现资源配置优化、过程动态优化,全面提升企业智能管理和绿色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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