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07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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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区分类评价

1.根据评估结果,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按地区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具有较强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的地区,包括7个省份,其中东部有4个省份,占一半以上;第二类为具有基本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的地区,其中东部5个省份,中部3个省份,西部4个省份;第三类为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较弱的地区,大部分集中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面临挑战的地区,其东部有2个省份,中西部有10个省份。

区域间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发展不均衡,总体呈现东强西弱的分布,显示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与地方经济产业的相关度。东部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总体较强,80%以上的省份处于第一、二类地区,但是有2个省份处于第三类地区;中部各省份在三类地区中分布相对比较平均;西部90%以上省份处于第二、三类地区,仅1个省份处于第一类地区。

2.基本办学能力为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奠定重要基础。各地高等职业院校的经费投入、办学资源和教师队伍得到优化,总体水平较高,部分存在短板。各级政府对公办院校不断增加财政投入,54%的公办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超过1.2万元,但部分地区仍然面临严峻挑战。民办院校财政经费支持力度普遍偏弱,上海、重庆等省市对民办院校的专项投入和支持成为亮点。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资源条件较好与教学办公用房面积不足同时存在,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4000元的院校比例超过92%,个别省份30%以上院校生均教学及辅助、行政办公用房面积未达到教育部的最低合格标准。85%的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高于50%,但教师数量跟不上规模发展要求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3.专业发展能力正在成为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的重要支撑。各地院校围绕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开设专业,60%的专业点对应地方支柱产业,这些专业点的在校生达到546万人。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成为构建企业兼职教师机制和提升兼职教师授课质量的重要举措,浙江、江苏、山东、广东、四川等省半数院校年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超过90万元,全国70%的院校兼职教师每节课报酬超过30元。46%的院校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高于30万元,反映了高等职业院校借企业之力更新实践教学设备的水平。

各地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开展专业建设,提升课程教学与校企合作水平,区域差异相对较小,提升课程与教学的科学性、合理性是下一步重点。部分省份半数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的企业实习时间达到180天,二年级学生在企业实习的比例接近20%,影响了课程设置的合理性。

4.服务贡献能力是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的重要体现。第一类地区的技术服务与培训能力突出,横向服务到款额、纵向服务到款额超过100万元的院校比例分别为29%、22%,明显高出第二、三类地区;223所院校培训服务到款额超过100万元,占全国超100万元院校总数的51%。

地市级院校注重为当地政府提供服务,发挥地方智力与技术支持作用,261所院校的政府购买服务到款额高于20万元,占比70%,高于院校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正在成为一大亮点。

毕业生直接就业率高,近九成院校直接就业率超过80%。东部地区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中西部地区毕业生留在当地就业,成为高等职业院校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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