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落户最新政策:实行积分入户(附申请条件/材料/人才落户政策)
来源:封面新闻 发布日期:2017-11-3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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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可以申请?

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即可申请

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后,你可以在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有关部门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

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申请人应及时到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逾期(三个月内)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人才落户政策是否受影响?

“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

根据《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入政策体系。

在具体实施上,除了符合国家规定的23项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具体为: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换句话说,“积分入户”政策实施后,此前实施的人才落户政策将不受影响。

那么国家规定的23项入户政策有哪些呢?具体为:调动;离休;退休;高校统招新生;应届毕业生回原籍;落实单位的应届大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夫妻投靠;未成年人投靠;老年父母投靠;收养;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回原户籍地;原本市人回国;华侨回国;港、澳、台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外国人入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刑满释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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