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印发(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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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全文:

为建立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惠府〔2016〕6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17〕14号),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现状。

“十二五”时期,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2012年以来,全面推进以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两建”工作,市场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营商环境逐步优化。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放宽市场准入,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率先在全国开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改革,为全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做了有效探索;率先在全省开展“先照后证”改革,压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达90%;率先全面下放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权,成为全国获得县级工商局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最多的地级市之一;深入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全面推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探索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在仲恺高新区开展电子营业执照试点,颁发电子营业执照,探索全程电子化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建立“双告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随机抽查和联动响应等制度。截至2015年底,全市期末实有市场主体总数373203户,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35%。

——监管机制大胆创新。深化“三张清单”管理改革,开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职能部门服务清单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完成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出台《惠州市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惠州市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调整事项目录》,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减幅达67%,实现了市级自行设置零审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出台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68号),对全市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塑形”,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出台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15〕32号),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运行;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工作,对应国务院、省政府调整5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将我市13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向省编办提出清理、调整建议;出台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函〔2015〕479号)、惠州市市场主体许可经营项目监管清单、惠州市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许可监管清单,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改革监管执法体制,推进职能整合和机构改革,完成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在县(区)实施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三合一”市场监管体制,在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监察、食品药品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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