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2-2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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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落实产业政策保障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始终坚持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把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有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其他各项事业建设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结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以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职业病危害较重、安全性能不高的技术和产能淘汰力度,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城市管网升级改造以及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等配套产业政策保障,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风险,提升特大型城市本质安全度。

(三)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队伍、装备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并纳入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要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拓宽安全生产监管政府购买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范畴,加大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补偿、奖励力度,推广并扩大安全生产责任险企业范围。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监督机制。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加大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力度。进一步完善企业为主、政府引导、保险辅助的良性互动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四)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加强社会监督

要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深入研究安全生产群众工作法。组建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志愿者队伍、安全生产社会大众志愿者队伍。建成覆盖市、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的安全生产监督信息网络,依法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运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建立安全信息个性化推送模式。加大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管的积极性,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五)加强规划实施责任和考核评估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落实,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范围。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规划实施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落实有举措、推进有节点,逐项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和任务完成等情况的阶段性评估。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组织实施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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