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文明确乡村振兴总目标 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附政策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9-07-15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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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齐农村基础设施这个短板

16.加强乡村规划引领。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整治改善类、搬迁撤并类分类标准,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和县域层面村庄总体布局,到2020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选择1000个左右不同类型的村庄开展试点,到2020年实现有条件的村庄应编尽编。

17.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实施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全省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推进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到2019年年底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通客车。开展“四水同治”,实施引江济淮(河南段)、洪汝河治理等10项重大水利工程,到2025年基本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系统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灾害科学防治,年供水能力达到300亿立方米。实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到2025年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力争达到4000万亩。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5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2%。加强乡村物流建设,推动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和企业在农村地区布局,统筹推进供销系统、邮政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社会物流企业网络资源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扎实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到2020年实现县县可分拨、乡乡有网点、村村有快递。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建设,积极开展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确保到2019年年底所有2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光纤,到2025年乡村数字化转型基本完成。

六、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

18.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大力实施党支部“堡垒工程”和村党组织书记“头雁工程”,开展党员队伍质量提升行动,3年内培育600个省级、3000个市级、10000个县级示范党支部。大力优化基层干事创业环境,完善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持续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探索推广村民代表提案制等村民自治形式,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到2021年,以党的基层组织为统领,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群团组织为纽带,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基层组织体系基本健全,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明显增强。

19.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到2020年60%以上的乡镇和行政村达到文明村镇标准。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常态整治农村不良习俗,培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到2020年80%的行政村普遍建立“一约四会”(村民公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兴盛,推进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广泛开展“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活动,增加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到2020年实现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级全覆盖。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开展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创建。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到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依法治理非法宗教问题,促进农村宗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全乡村应急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化解乡村安全风险,遏制各类安全事故,防范各类灾害事件发生。推进农村殡葬改革。

20.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逐步形成以家庭为基础、乡镇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

21.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实施小农户扶持发展工程,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一家一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

22.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县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5000家以上。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构建完善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培育制度,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万人。

2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积极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到2025年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80%以上。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在保障农民住有所居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宅基地有偿使用。开展农村宅基地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村庄空心化、一户多宅、超面积占用土地等问题,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完善宅基地复垦券制度,有序推进空闲宅基地复垦。探索建立同权同价、同等入市、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探索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在县域内土地占补平衡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土地政策。

24.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筹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提升行动,以县为单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因地制宜采用资源经济、服务经济、物业经济、基金运作等方式,持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到2021年现有“空壳村”都有稳定的集体收入,已有集体收入的村实现收入较大幅度增长。

25.加强农村金融创新。实施乡村振兴金融支撑工程,健全多层次信贷供给体系,创新农村信贷产品,不断增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普惠金融兰考经验。构建多渠道直接融资体系,支持农业农村领域上市后备企业在股权交易市场等上市、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乡村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等发债融资,进一步拓宽乡村振兴资金来源渠道。支持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完善多元化保险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创设农村服务网点,开发适应乡村振兴和农民需要的保险品种,拓展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广度与深度。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推进县(市)村镇银行设立工作,扩大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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