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环保税征求意见稿 每猪收4.6元 猪价要上涨了
来源:新牧网 发布日期:2017-10-0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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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9月30日,广东省财政厅、环保厅、地税局联合发布《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环保税税额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环保税税额2.8元。

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

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根据其附件《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最低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最低为每污染当量1.4元。与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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