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8-17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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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环境保护监管

(一)坚持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公众健康为核心,以污染防治为重点,重点管控污染源头,全市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总量得到控制并逐年递减。推进企业实施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加热炉低氮燃烧改造等减排工程建设,鼓励企业实施自备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清洁低碳安全生产,加大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和绿色工艺推广,推进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率及环境安全性。

(二)严格废水处理与排放。推进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重金属、高氨氮、高磷、高盐份、高毒害(包括氟化物、氰化物)、高热、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应单独配套预处理措施和设施,农药、染料等高盐有机废水需采取膜分离、离子交换、电化学法等先进技术进行处理。严禁化工生产企业工业废水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已接入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必须在2017年底前接入工业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底前所有化工企业必须完成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企业清下水排口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由监管部门控制的自动排放阀,清净下水必须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排放。

(三)强化废气排放控制。对废气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产品、工艺等治理档案和排放清单。全面推进LDAR修复技术,努力突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防治难题。切实加强企业废气尤其是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治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生产过程中涉及有毒有害、刺激性、恶臭等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应在排口、厂界安装气体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规范危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危险废物按其性质和特点分类收集、包装、贮存、转移、处置,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污染。鼓励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厂内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行动,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超期贮存严重且无安全处置途径的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关停。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化工企业要重视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开展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

七、持续推进节能降耗

(一)控制能耗和水资源总量。扩大项目节能量交易试点范围,对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水资源消费总量超出控制目标的地区新增高耗能项目。有条件的地区,试行新增用能、新增用水、新增用电许可制度。大力实施现有用能大户节能改造,重点抓好石油化工、二碱化工、硫酸、基础化工原料、合成材料等重点行业以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

(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装备。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对超出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差别化信贷和利率政策,限期整改,倒逼企业强化能效管理,淘汰落后高能耗工艺装置和用能设备。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且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用能单位,由市、区级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三)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废渣、废气、废水资源化利用,优先使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构建石化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至2020年,行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重点开发和推广化工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装备,鼓励企业采用能量梯级利用、余热余压回收等先进节能适用技术开展技术改造,提高利用效率。

(四)提升企业能效管理水平。在石油化工、基础化学原料、合成材料、橡胶制品等高能耗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扩大能效领跑者制度推行范围,树立标杆,弘扬典型,开展能效对标。

八、提升化工园区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提升整体发展水平。认真落实国家工信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每5年开展一次区域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组织实施工信部“智慧园区”试点,建设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公用工程调度和规划建设管理“四合一”管理平台,提升实时监测、安全诊断、事故预警等在线功能,实现信息技术对化工园区产业体系、流程和模式的再造。到2018年,基本完成涵盖智慧安监、智慧环保、智慧生产、智慧物流等在内的智慧园区管理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创建全国智慧化工园区示范试点单位,企业生产全面实现标准化、自动化与信息化,全面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化工园区产业竞争力、自主创新能力与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同类化工园区前列。

(二)科学组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用设施一体化建设,重点推进玉带片区道路、管廊、污水管网与消防站等配套工程建设,提高水、电、气、汽的保障水平。加快产业区外环路建设,实施园区危化品车辆限行管理,设置电子警察监控系统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洗车场,逐步实施产业区封闭管理。

(三)提升能效管理水平。在石油化工、基础化学原料、合成材料、橡胶制品等高能耗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扩大能效领跑者制度推行范围,树立标杆,开展能效对标。到2020年底前,化工园区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20万吨标准煤的化工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中心。

(四)落实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强化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方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安全评价(检测)备案、管理台帐等制度,到2018年底,所有重大危险源监管预警信息全部接入园区应急响应中心实时监管。

(五)严格环保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对挥发性有机物、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危险固体废弃物等重点污染物的防治力度。到2020年化工园区区域能耗与污染物排放总量与2016年相比下降10%,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4.5%。严格控制化工园区新建及现有企业的污水排放,接管污水必须符合化工园区内接管要求,园区总排水必须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加强重点污染源、化工园区边界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废气监测,化工园区内重点企业,全面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器。对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的在线监测仪器,实行污染源全天候的实时监控。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公共设施建设,鼓励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理设施。推进危险废物智能化管理,完成绿环废弃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智能化信息平台建设。对危险废物重点源企业,按照国家的考核要求,每年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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