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8-17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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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日前,南京市政府发布了《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到,今后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园区,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外新扩建化工生产项目,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意见提出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染料(包括颜料)、农药、医药及中间体,涂料、印染助剂等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加快推进清洁工艺改造,2018年底前淘汰“三废”产生量大且无法安全处置或合理利用的生产工艺与装置。以下为具体内容:

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17〕16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促进我市化工行业转型升级,提高整体发展水平,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目标要求

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化工产业发展新趋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树立创新绿色安全发展导向,全面实施区域协调联动发展,全面落实“减化”要求,全面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着力调存量、控增量、减总量,调结构、优布局、促规范,抓创新、提门槛、强监管,切实增强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到2020年,力争化工生产企业入园率达80%以上,化工园区(含监测点)的化工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市化工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90%,园区新材料及高端精细化学品生产企业占比达70%,全市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总量得到控制并逐年递减,与2015年相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均减排20%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减排14%、16%,化工生产企业清洁生产合格率100%,危化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全市化工行业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科学规划产业布局

(一)从严管理园区外化工企业。化工园区外不再布局化工生产企业,对现有化工生产企业实施“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生产工艺和装备落后、产出效率不高、安全和环保存在隐患,以及不符合产业布局及城市功能定位等的化工企业。2018年底前完成化工企业的“关闭一批”工作,2020年完成“转移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工作。

(二)从严规范园区内产业发展。落实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按照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与江北新区总体发展规划,修订完善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产业核心区(化工园区)产业基地,改造提升长芦片区,推进落后产能压减、传统产能改造升级与新兴产业项目集聚,努力打造石化产业绿色转型示范基地。严控玉带片区项目准入,优先布局新材料产业。加快新材料产业园转型发展,重点发展高性能纤维、电子信息等新材料产业,推动农药制剂企业“产品+服务”改造提升。

(三)从严管控危化品码头。加大沿江危化品码头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提高岸线利用率,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严格落实太湖治理环境保护目标,太湖流域不得新改扩建染料以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推进化工园区转型升级,打造新材料产业基地。充分利用石化基础原料资源,对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电子化学品、3D打印材料等专用、高端化工新材料及其配套化学品的开发与产业化。培育和推广化学工业节能环保技术,节能环保材料、产品和装备,促进化工产业产能向高端化发展。

(二)严格限制过剩产能。综合运用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节能、价格等措施,推动过剩产能转移和低端产能退出。不得新建以石油、煤炭为主要原料的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从严控制异地搬迁或配套原料项目。过剩行业不得新增产能,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三)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安全生产、环保、能耗达不到标准、生产不合格产品、违规保留的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染料(包括颜料)、农药、医药及中间体,涂料、印染助剂等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加快推进清洁工艺改造,2018年底前淘汰“三废”产生量大且无法安全处置或合理利用的生产工艺与装置。企业生产装置长期停车、技术工艺落后、装置重启存在不可控安全环保问题的,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危化品码头,一律实施关停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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