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6-0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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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动农业服务在线化

(一)集中打造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实现政策法规、农业科教、农产品市场行情、农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资源率先在平台上线,加快推进相关部门涉农信息服务共建共享。完善全省12316三农热线,全面对接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气象等行业信息平台,实现农技推广专家团队与基层农技人员、农民在线实时互动。支持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前农资供应、产中耕种收和产后流通销售等服务,构建多方参与、互联互通的农业在线化服务联盟。建立农业对外合作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共享农业对外投资政策法规、鼓励措施、合作项目、目标市场等信息,为农产品“走出去”提供信息支撑。(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外办)

(二)有序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立省级信息进村入户平台,与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平台互联互通,集聚服务资源,提供数据资源和技术服务支撑。建立县级综合信息服务站,推动信息进村入户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12316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气象信息服务体系融合。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率先在全省重点村建立益农信息社,开展“买、卖、推、缴、代、取”六类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村务信息公开和决策公开、透明、规范。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打造一批信息综合服务运营企业和服务企业,培育一批能服务、会经营的信息应用主体。建立益农信息与气象信息共享、服务机制。把“互联网+”纳入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课程,全面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农民应用计算机和智能手机培训,提高其获取生产市场信息、网络营销、在线支付、智能远程管理等能力。全省基本实现行政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商务厅、省气象局)

(三)加快建设智慧乡村。将智慧乡村建设相关任务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内容,促进农村绿色生态发展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升级。加强农村资源、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促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开放。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性资产开发等集体决策公开、透明、规范。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云平台,面向农户开展科技和文化知识远程教育、转移就业、农村养老、农业保险等服务,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农村财务核算电算化、村务公开网络化。鼓励构建面向“三农”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创新信用评估方式,降低服务门槛和风险,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电子化金融服务。(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金融办)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省农业互联网发展的统筹协调。建立覆盖相关领域的专家咨询组,为农业互联网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搭建农业互联网联盟,促进互联网相关企事业单位交流合作、共享发展。农业(农工)部门要切实担负牵头责任,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制定有关工作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现代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各市、县要把“互联网+”现代农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责任单位:“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支持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融合创新的平台建设和应用示范等。统筹整合利用各类涉农资金,以项目为载体,多渠道扶持“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业互联网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享受财税等优惠政策,制定贫困农户互联网资费优惠政策。对参与农业互联网建设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给予激励,促进农业互联网金融发展。金融机构要加快建设农村移动支付和其他现代电子支付方式软硬件设施。拓宽投资渠道,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为主,担保补助、贷款贴息、费用奖补、购买服务等多措并举,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互联网建设。积极探索适应农业互联网发展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责任保险等投融资模式。(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金融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农业重大信息科技示范,支持开展先进传感器、精播精施与精准控制等关键农业技术研究,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可追溯、大数据建模、监测预警与优化决策系统研究。建设一批集创新示范、成果孵化、平台服务于一体的“星创天地”,积极培育三农创客,为优秀人才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创业提供全要素服务。鼓励互联网人才和农业人才双向交流互动,鼓励大学生村官及返乡创业人员积极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好典型、好做法,提高全社会对农业互联网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强化试点示范。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依托环京津现代农业园区、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打造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探索互联网与现代农业融合的路径与模式,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创新应用。结合脱贫攻坚战略实施,开展“互联网+”特色产业扶贫试点示范。围绕精准农业、物联网应用、信息进村入户、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试点示范,探索互联网在农业领域集成应用的新途径、新模式。培树一批互联网应用典型,抓点带面,推动全省农业互联网应用水平提升。(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扶贫办、省商务厅、省林业厅)

(五)强化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光纤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率。加强网络、加工、包装、物流、冷链、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体系建设,优化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基础环境。支持物流快递企业科学布局农村地区、国有农牧场仓储网络,建设农村电商邮寄网。加强农业、商贸、交通运输、供销、邮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机制,推动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企业利用信用信息平台管控风险。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落实农业信息网络安全责任,提高网络和信息系统的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等能力,切实保障信息安全。(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金融办、省网信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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