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6-0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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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繁荣农村,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以推动互联网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和服务在线化为突破口,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需求导向、示范带动,加速发展智慧农业,培育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互联网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创新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成为驱动农业现代化的先导力量。

农业生产智能化。强力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农业智能装备研发与集成应用取得重大进展,大田种植、农机作业、设施园艺栽培、畜禽水产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达到18%以上。

农业经营网络化。农业电子商务普及深化,培育知名农业互联网企业,建成各具特色的互联网平台和产业园区,完善农业互联网产业链。涉农物流运营新模式取得新进展,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

农业管理数据化。农业行政审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土地确权和流转管理、农机管理、畜牧兽医监管、渔业渔政管理等数据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电子政务协同系统建设全面完成,行政管理透明度显著增强。

农业服务在线化。农民利用智能手机获取农业信息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以上,行政村实现宽带全覆盖,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0%。

二、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

(一)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加快建设省级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提供集展示、监测、预警、控制、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物联网服务。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农业科技园区和国有农牧场等,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建立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物联网示范基地,在粮食主产区构建天地一体的物联网测控体系,在环京津蔬菜大县推广网络化环境监测系统。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开展智能节水灌溉、精准施肥、饲料精准投放等精准化作业。到2018年在粮食、畜牧、蔬菜、水产、果品等方面建立20个以上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到2020年培育形成100个较大规模的农业物联网应用典型。(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下同)、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

(二)推动农业装备智能化改造。提升农业装备智能化水平,推广先进适用的传感器、采集器、控制器和导航设备等,加快大中型农机物联网推广应用。加强林业装备智能化改造,在森林防火火险预警、火灾监控、扑火指挥等方面加快智能探测、自动判读、辅助决策设施建设。推广基于物联网的养殖场环境智能监控系统和养殖个体体征智能监测系统,加强挤奶、饲喂、清理等养殖作业机器人示范应用。加强渔船渔港物联网应用示范,推进船舶自动识别、捕捞作业、船舶调度等物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实时掌握渔船动态,提升渔业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三)加快农产品加工物联网应用。建立粮食烘干、果蔬储藏、采后商品化处理等初加工设施物联网应用系统,加强农产品产地储藏、加工情况监测。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物联网,加强拣选、加工、包装、码垛等自动化设备研发应用,推动农产品加工设施装备智能化管理,逐步实现原料与制品可溯互通、加工全程智能化控制、产品质量自动监测、生产过程可视化监管。(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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