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6-0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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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意见征集”点击“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信箱:taxi@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出租汽车管理处(邮编: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

交通运输部

2017年6月1日

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汽车租赁是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商务活动、公务活动和旅游休闲等需求的交通服务方式。为促进新形势下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移动互联网与汽车租赁业的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建设龙头企业引领、网络覆盖广泛、经营行为规范、服务品质优良的汽车租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要。

(二)基本原则

用户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汽车租赁服务。

改革创新,融合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汽车租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汽车租赁业创新发展。

科学监管,规范有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规范汽车租赁车辆管理。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汽车租赁经营者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车辆是汽车租赁经营者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和报废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车辆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时按照登记的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投保,鼓励汽车租赁企业与保险公司根据汽车租赁业务特点和风险大小,开发保险产品,提高汽车租赁经营者抗风险能力,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加强对租赁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建立租赁车辆技术档案,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租赁车辆性能及安全状况良好,车容车貌卫生整洁。

(四)落实汽车租赁身份查验制度。为保障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合法权益,开展汽车租赁业务要落实完善身份查验制度。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身份查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进行查验,并将有关信息在车辆租赁合同中记录,并载明所有驾驶人身份证件和驾驶证信息。承租人是个人的,应查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驾驶证原件;承租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租赁车辆应交付给经过身份查验的承租人,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应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三、鼓励分时租赁发展

(五)充分认识发展分时租赁的作用。分时租赁,也称为汽车共享,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汽车租赁服务,是传统汽车租赁业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

(六)科学确定分时租赁发展定位。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综合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交通出行结构、汽车保有量、停车资源等实际,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使其与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出行方式协调发展,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

(七)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要通过技术手段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制度,应通过大数据分析,强化车辆智能组织调配,动态优化车辆布局,实现不同时间、不同区域间的车辆供需平衡。推广应用“电子围栏”技术,设立虚拟停车区域,引导用户有序停车,加强停车管理。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具备线下运营服务能力,要通过运营人员日常巡检、车辆自检等方式,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要建立完善车辆调度、维修、救援、回收机制和流程。分时租赁经营者应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八)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大型居民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推动租赁车辆在依法划设的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赁车辆使用便利度。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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