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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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全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公开发布)

全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全文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8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苏发〔2016〕49号),紧密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5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2万元,实现“十二连快”,增幅连续6年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29:1,2016年农民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势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支撑农民增收的传统动力逐渐减弱,农民收入增速放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面临的压力增大、挑战增多。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事关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和谐稳定,事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促进农民增收的极端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举措,努力拓宽新渠道、挖掘新潜力、培育新动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让农民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

(二)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聚力创新,聚焦富民,紧紧围绕农业提质增效强基础、农民就业创业拓渠道、农村改革赋权增活力、农村社会保障固基本,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着力稳定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拓展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间,形成多点发力、多极增长的农民增收新格局,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第一,聚焦富民、三手发力。强化富民的政策导向,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注重市场无形之手、政府有形之手、农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最大限度激发农民群众发展致富的创造活力。第二,就业为本、创业致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农民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巩固农民增收支撑点,培育农民增收新亮点。第三,改革创新、赋权搞活。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金融制度、户籍制度等各项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增收的体制机制,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第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统筹考虑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民增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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